英雄在一個傍晚,救下了跟客人談價錢沒談攏而挨揍的姑娘。兩人一來二去看對了眼,畫風又變成純愛劇。英雄不介意女孩自愿當過女招待,反倒憐憫心愛之人身世可憐,為了求生,為了個家人治病,那是沒辦法的辦法。女孩找到了真愛當然就不可能繼續做女招待,但她的銷售能力不錯,那個俱樂部的老板拒絕放人。
一直被母親寵愛著長大的傻兒子就跑去求母親幫忙,母親聽后暴怒,深恨兒子被賤女人騙了。會計阿姨此時已經不是當年的正義少女,反而成了個精明的媽媽,她一邊哄著兒子說我一定會幫,一邊把那個女孩送上了有特殊愛好的客人的床。
之后發生的一切很簡單,女孩被凌虐致死,少爺失去理智要殺人,可惜是個柔弱書生反被軍人打斷了胳膊。但平民襲擊美軍,大事件,人被警察抓了。
美軍傷人致死不用被抓嗎人家是大國公民,你有證據嗎就抓人
警察局里也是有良心未泯之人,一位警察多番走訪后告訴少爺,你仇家找錯了人。兒子就此跟母親決裂,此生只在媽媽臨死前見過一面,始終說不出一句原諒。
少爺能為心愛之人做的,也不過就是把女孩的死公之于眾,也就是1990年新聞報道的。他原以為他的努力能讓軍人受到懲罰,可實際上,他的努力只是讓女孩的家人得到了七萬美金的賠償而已。
故事到這,關于icu里奶奶的故事已經結束了。而電影,是以那位奶奶的死亡開場的。
人之將死,大徹大悟。
電影里的奶奶身后的遺產沒有留給兒子,反倒是找了律師團,要跟同日本政府打官司的慰安婦們學習,她要跟韓國政府打官司,為那些被迫進入基地村的女孩子們爭一句道歉,爭一個光明正大的賠償。
電影是群像戲,涉及七位奶奶,每個人都有原型,每個角色的原型都并非只是一個人所經歷的災難。作家把最具戲劇張力的原型們捏合在一起,湊成了這個群像戲的主角們。
這部電影的主角們平均年齡都過了六十歲,她們中有人在故事開場時還是孤身一人艱難度日,也有人早就忘卻當初有家有口。律師一開始只是根據遺囑找到了一位奶奶,詢問她是否想打這場官司,那個奶奶找到了其他人,老太太們手牽手開啟了跟政府的一場戰爭。
劇本的核心其實不是官司,而是群像戲里每一位奶奶所經歷的地獄。劇本也沒有迎來所謂的勝利,劇組的最終幕是奶奶們跟律師突破重重阻礙,終于上法院受理了他們的官司。畫面最后會定在開庭的那天,奶奶們面朝國徽背對太陽走進法庭。
沒人知道這場官司能不能打贏,寫劇本的作家都不知道。寫劇本的作家只知道,有人在為這官司奔走,而法院一直沒有受理。
理由明面上的理由是證據不足。基于誰主張,誰主證的規則,奶奶們需要先證明,她們當年確實是非自愿,這點就卡住了。
這點剛好也卡住了電影的拍攝,一向以支持藝術創作而聞名的電影振興委員會,這次以創作也要遵循基本法的鬼扯理由,派出代表。對方找制作人,找導演,連作家也找上了,勸他們項目先暫停。
不是說不給拍,而是讓他們再等幾年。等現任的樸小姐卸任,那想怎么拍都行,別頂風作案么。
制作人覺得可以考慮,作家直接拒絕,導演站作家。
“我想我們有共識,這樣的電影大概率賺不到錢,我們都不是圖錢的。至于藝術,蘸著人血的饅頭,我想你們沒那么好的胃口。”尹希諾語氣很輕柔,說出的話卻很堅定,“一部電影不圖錢不圖藝術,我們圖什么,無非就是希望案子能被受理。如果等三年后,現在的奶奶們還幾位能活著政府熬死了原告,這件事難道就不存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