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月端茶的手一頓,不可思議。
他署名的歌很少,僅有首,一首是給當紅女歌手viva的,兩首是給電視劇主題曲的。至于他沒署名的歌,他都記不清了。倒不是數量多,而是他不愿意回想,每次窮困到走投無路,他才會出此下策。
“你的個隊友,我也考察過,不是說不能走這條路,只能說,相對你而言,太過平庸。”男人用最平淡的語氣說著最殘忍的話。
門口,曾雪躲在門框邊,捂著嘴。
男人見曾月沒表態,便也不再拐彎抹角,單刀直入道“我只想簽你一個人。”
曾月沉默。
男人笑了聲,他見多了這種場景,沒被現實撞得頭破血流的年輕人,都會有些“手足情深”“朋友大過天”的可笑想法。
“我直接明說吧,樂團組合并不符合當下潮流,在樂團里你是鍵盤,可實際上,在唱功、感染力和音質上,你都遠勝于身為主唱的曾雪。而且你的外貌條件非常優越,正是當下市場十分追捧的類型,而你的個隊友,外形條件上確實一般。”
男人自顧說著,拋出極具誘惑力的條件。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給你打造全能型實力偶像歌手人設。一年一張專輯,合作的都是世界頂尖團隊,v、宣傳等,也全都按照頭部藝人的水平給。”
見曾月沉默,翁青松再下一城“如果你不愿意,那我只能和你們簽分約,條件可是千差萬別,你自己想清楚。”
走出翁迪文化時,初春的柳絮紛飛。
“哥。”曾雪看著曾月,眼淚在眼中打轉。
曾月最后沒有猶豫地選擇了組合約,曾雪感覺是自己拖累兄長。
“傻孩子。”曾月揉著她的頭發,“好日子馬上就要來了,不是嗎”
那時候,他們天真的以為,簽了合約,日子就會好起來,頂多就是宣傳少點,錢拿少點。
然而他們錯了。
除了他們從地下室搬出來,搬進了公司自建的宿舍樓外,生活幾乎沒有改變。
宿舍樓建在周邊大廈的夾縫地中,長年不見陽光。屬于半地下室的那一縷溫暖,似乎也消失了。
曾雪撞見過曾月幾次找老板理論。
“如今歌手比演員難捧,你知道為什么演員塞進劇組,隨便演也有露面機會,也有片酬,或許哪部劇火了,就自己盤活了。”
“歌手不一樣,你知道現在渠道費、營銷費多貴嗎知道捧一個歌手要花多少錢嗎”
“當初我和你說走偶像歌手路線,你不聽,自找苦吃去做樂團,腦子拎不清就不要怨天尤人。”
翁青松自有一套無懈可擊的邏輯,而作為商人,他的確不會在看不到盈利的地方投入。
他們想要解約,卻發現解約費壓根不是他們所能承受。
他們當年北漂時,就有很多前輩提醒過他們,簽合同一定要小心,有些經濟公司就是專門賺藝人熬不下去時候的解約費。
他們以為翁迪是大公司,定不會與小公司同流合污,如今看來,天下烏鴉一般黑。
消沉了一段日子后,曾月又振作起來。
既然沒有路,他們就闖出一條路。
哪位功成名就的人回看昨天,不是一路坎坷呢。
他們接小型商演,上沒有酬勞的綜藝,曾月甚至操起老本行賣沒有署名的歌。
他們終于籌到了第一張專輯的制作費用。
他們全心全意地投入專輯的制作,不眠不休,精雕細琢。
在錄音棚錄完最后一首歌的夜晚,海北市飄起了雪。
哥哥對她說“這是送給你的禮物。”
那張專輯的名字叫一封情書,作詞作曲甚至是封面設計,都是哥哥一手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