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雖是得到了歐洲G**標準的授權,理論上,制定標準也是為了更好的收取專利費,所以,標準制定者,也會允許大量的競爭者加入市場。畢竟,競爭者接受他們一套標準,至少會繳納專利費,不至于讓標準制定者血本無歸。
而如果不允許更多同行進入行業的話,對方就會選擇其他的技術路線。也正是因為,國內堂堂正正的表示,要造G**基站和手機,歐洲的標注制定者,明面上也是表示歡迎的。
但是,想要使用國產的基站,最快也要等到明年。這還是蒙欣那邊開了掛,將一批21世紀那邊的G**的技術資料,拿到這邊來,進行消化吸收。所以,別看新創業系剛剛得到了G**的準入門檻,但是……接下來,肯定是要注冊一堆的G**相關的專利,不僅僅可以自己減免一些專利成本,還能收取別人的專利費。
就像G**標準一開始是歐洲制定的,但到了21世紀,很多的專利已經過期,與此同時,也產生了一些新的專利,來維持G**陣營的專利收益。但是,林棋原本的世界,21世紀初的G**標準的專利,已經不是是歐洲廠商壟斷了,日本索尼、韓國三星,以及美國的摩托羅拉等等公司,在后來也注冊了一些新的G**專利。也正是后來G**專利數量膨脹了,收取專利費的廠商變多了,才一度讓G**手機的專利費用占零售價的16%~17%。
就像林棋跟G**標注現在的幾家制定者談判專利費不超過3%,也僅限于這些公司的專利費用。但是,后面如果索尼、三星、摩托羅拉等等公司也注冊了大量的專利的話,那么總的專利費,肯定是超過3%,因為,目前的協議僅能約束歐洲廠商,并不能約束今后的其他專利持有者。
也正是因此,今后想要降低專利成本,唯一的出路就是自己擁有大量的專利儲備。
……
確定了加入G**陣營之后,國內的電信運營商就已經開始建設網絡,在國內的G**設備還未投產之前,已經向諾基亞、愛立信等等公司,發了一批訂單。
首批的國內G**基站的訂單,就是從歐洲諾基亞總部發送的。
在接受了訂單后,芬蘭的諾基亞公司為了避免夜長夢多,所以直接從總部調集設備和人,分別乘坐航班,飛往中國。
下了飛機之后,這些業務人員,就開始在中國組裝G**無線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