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豪申的娘子,有一半都是搶過來的。
這種情況是沒辦法遣散的。
遣散的話,讓她們去哪兒?回自己原有丈夫家里嗎?
并不是誰都是老實人,愿意當接盤俠的。
盡管明知道是被搶走的,可回去以后,夫妻之間肯定會出現隔閡。
最讓唐正頭疼的,還是李豪申的孩子。
他有四個孩子,兩男兩女,最大的六歲,最小的還在襁褓之中。
有時候唐正就會想,誅九族這個罪名,真的很慘無人道。
全家老幼,不分男女,一律給斬了。
禍不及家人,李豪申有罪,可他的兒子沒罪。
年齡尚小,可塑造的空間也比較大。
思考再三,唐正決定在外面給李豪申的家眷們置一處宅子。
他的娘子們,愿意留在李豪申家,就繼續留著,不愿意的可以跟唐正走。
農場和第一綢緞莊用不了多久,就要開始有大動靜,這些人可以過去工作。
李豪申斬的輕而易舉,可留下的事情,都是麻煩事。
所有跟李豪申有關的產業,一下子群龍無首,一上午的事情,有幾十個人跑過來問唐正該怎么辦。
并且紛紛跟李豪申撇清關系,表示現在愿意把這些產業交給朝廷。
唐正也不想麻煩,下了命令,以前從李豪申手中接的生意,現在全歸自己所有。
他現在總算是體會到,為什么人們總說,當老板的管的越多,就越不容易成大事。
你所有事情都要管,事無巨細,光累都要累死了吧?
還不如多找些人替自己管,一方面人家也能夠實現人生價值,你也能清閑一點。
自己只需要把大方向定下來就可以了。
想到這里,唐正忽然想起來了陳書恒。
那個斗雞眼絕對是有兩把刷子的,以后封王,必須要想個辦法把他給忽悠走才行。
整整一上午的時間,忙的唐正頭都是大的。
他終于認識到,當一個小縣令是多么的不容易。
怪不得自己老爹不動朝廷中那些奸臣,你動了以后,那么多麻煩事等著你,稍微處理不好,就有可能導致很嚴重的后果。
到了晌午,總算是把那些大方面給處理完畢。
唐正讓人把宣朝的關于燒殺搶奪,偷盜,惡意傷人……等等這些例律,挑選重要的抄下來,整理成冊。
發放給百姓,不識字沒關系,找識字的念給你聽。
十年來鎮坪縣的例律早就不存在,全靠著李豪申自己決定。
導致這里的人,各種沒有規矩。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唐正要普法,讓老百姓們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不過,這些都是暫時的。
唐正自己都不清楚宣朝的例律有多少,反正他當時想看來著,去太學找老師要。
老師指著一大箱子的書說,宣朝的例律全在這里了,殿下想看什么自己看吧。
唐正頓時就失去了興趣。
他沒學過法律,但是也懂得法律也要跟隨社會的變化而變化。
什么時候嚴,什么時候寬,這都是有講究的。
越想越覺得頭疼……怎么當個縣令,哪兒那兒都要考慮啊。
罷了,不想了,回頭有空再慢慢研究,回去吃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