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魔王忽然奇異地沉默了一下,低頭親吻了人類的唇。
蘭繆爾
“要知道跑。”昏耀補完了這段話。
說罷,魔王揚長而去。留下蘭繆爾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來王很喜歡人類的這種親吻。
隔著老遠,幾個魔將撇撇嘴,指指點點。
“哼,迷惑吾王的人類”“裝模作樣的人類”
“等著瞧,不出三天,人類就要哭著求王放他回去”“別的不說,人類的孱弱軀體,怎么可能跟著魔族的勇士們長途騎馬”
僅僅片刻之后,他們愣愣看著跨上角馬的人類,傻眼了。
蘭繆爾換下了平日里的寬松白袍,披掛輕甲,銀灰長發如魔族出戰時那樣編成厚辮,系著骨片繩。
他踩著金屬馬鐙,攀上遠遠比自己高大的角馬,穩穩地坐上了鞍韉
。抬頭時眼尾的那枚鱗片凜凜閃光。
“駕。
披著鐵甲的角馬奔跑起來,帶著纖弱的人類一騎絕塵。蘭繆爾的馬很快掠至陣前,與魔王并駕齊驅。
昏耀在風中回頭,夸了句“學得不錯。”
蘭繆爾“吾王教過我。”
從前,圣君在人間時雖然也學過騎術,但真正騎馬的機會并不多,也沒有跟隨軍隊出征的經驗。但魔王酷愛騎馬,騎術尤其精湛,前兩年閑的沒事溜人類的時候,就騎著馬帶蘭繆爾到處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蘭繆爾又好學,幾年下來,騎術進步飛快。連昏耀都不得不承認這家伙確實是個被神卷顧的天才。
就這樣,王庭的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議的猛攻拉開了帷幕。
魔王一貫酷愛依托于精銳騎兵的急行軍,連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的事,而這一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幾乎不眠不休,卻又計算得堪稱冷酷的瘋狂奔襲。
鑼聲一敲,騎兵卸馬,在沉默中迅速進食休整,鑼聲再一敲,無論吃沒吃飽都要上馬行進。到了夜晚,漆黑不見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馬鞍上掛起小小的銅燈,就憑著螢火般的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時分才能有幾個鐘的休眠時間。
堪稱地獄強度的行進之下,就連魔族士兵都偶有掉隊他們只能灰溜溜原路回到王庭,等著接受嘲笑更遑論蘭繆爾一個沒有法力的人族。
昏耀把人類的體力也納入了計算。每到傍晚時分,他就把蘭繆爾叫過來,讓人類與自己同乘,勒令其靠在自己懷里睡一會兒。
越過霜角雪山,涉過浩蕩的無浪河,再沖過一望無際的平原。
到了第三天,昏耀突然命令蘭繆爾撤到陣后。
當時,行進的前方還空空蕩蕩,沒有任何特殊的跡象。然而魔王的敏銳終究在這一日的下午得到了驗證
王庭的軍隊,狠狠咬住了落網的獵物。
第一個遭殃的大倒霉蛋,是個依附于黑托爾的,名叫“孜塔”的小部落。
蘭繆爾算出了地火變動的時間和方位,魔王進而推算出了孜塔部落的遷徙路徑,直接橫向截了過去。
當孜塔的族人看到前方出現了大軍的時候,差點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覺
。
血腥的廝殺開始了,并且持續到半夜。魔族的戰斗仿佛野獸之間的撕咬,那些戰斗力較低的劣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