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回返回校醫院,陪沈泉打完點滴,又取了藥,再將人送回宿舍,還去外面買了些吃的。
全程細心耐心,好似他們之間沒發生過任何事。
沈泉已經很累了,沒心思想太多,舍友都去上課,宿舍難得安靜,他很快便睡著了。
宋回對學校的熟悉程度,遠超沈泉。
a大研究生校區在市中心,又小又擠,樓間距有限。
沈泉所在的宿舍樓,就在食堂對面。
食堂二樓靠外,有家小咖啡店,難喝又貴,但架不住來裝逼學習的人多,直至今日還未倒閉。
宋回找到靠落地窗的單人位,要了杯咖啡,看著沈泉拉上窗簾,燈光熄滅。
從現在起,他就是一只狩獵的野獸
窗外細雨綿軟地下著,不久地面濕透,來往的學生撐起雨傘,自上而下看過去,好似長出來的花蘑菇。
宋回心理素質極好,居然能分心欣賞著這一切。
突然,他余光瞥見沈泉宿舍燈亮起,不知是舍友回來,還是沈泉起了。
無論哪種情況,都到了該出手的時候了
宋回特意等了十多分鐘,才撥打沈泉手機“小泉,別睡了,出來吃點東西吧。你不是說,我們要找個地方,好好談談嗎”
他的眼睛一動不動,望著對面宿舍樓,是礁石上獵隼緊盯獵物的表情。
沈泉是被舍友吵醒的,他攥著手機沉默很久,不知道該不該答應。
今天的宋回讓他感到害怕,已遠遠超出他對這個人的認知。
“小泉,你不說好聚好散嗎”宋回循循善誘,“我也想通了,終究是我讓你太過傷心,我不能給你想要的生活、幸福。我決定放手,但是,我不希望就在電話里,如此草率。畢竟我們認識十年,十年啊,三千六百多天。我請求你,出來跟我一起,為這些日夜畫上句號。”
他的聲音很好聽,低沉穩重,有誘惑的安全感,讓人難以拒絕。
沈泉生病的腦子里,像一鍋開水,沸騰著,蒸煮著,無情地回憶著兩人相處的日日夜夜。
“好,我換衣服,說清楚我們就分手。”他啞著聲音答應下來,“宋回,我跟你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宋回掛斷手機,不著痕跡地笑了。
再絕情的血脈,再決絕的答案,都架不住少年相依的感情,哪怕淪落為欺騙
沈泉病還沒好透,睡覺出了一身虛汗,只換掉里面衣服,重新裹上厚圍巾。
他消瘦得厲害,顯得眼睛特別大,霧蒙蒙的惹人憐愛。
宋回撐著把黑傘,站在宿舍門外。
他身材高大,穿著灰色長大衣,面容英俊,帶著儒雅隨和的笑意。
進出同學無不投來羨慕的目光。
他遠遠看見沈泉,捂得跟只企鵝似的,慢悠悠走出來。
宋回在他走下臺階的一瞬,恰如其分遮下雨滴。
沈泉道謝的同時,摸了下胸口,剛剛換衣服,把大哥的簽字筆忘在桌上了。
他飛快回頭,想要回宿舍拿,卻被宋回一把抓住。
“你干什么去”他再鎮定自若,也無法掩蓋緊繃到快要斷掉的神經。
沈泉的一舉一動,都是在他的神經上熱舞。
“我的筆忘記帶了。”沈泉拽袖子,企圖逃離他的鉗制。
宋回在凍雨中,背心濕透,笑著說“哦,那快去拿,我等你。”
沈泉把他的寶貝簽字筆,小心翼翼藏在胸口,再度返回。
他還跟隔壁借了把傘,和宋回一前一后,走在雨中。
意識里,無論遮雨還是避陽,只要與宋回在一塊,兩人就沒有分開打過傘,這樣的日子結束了。
沈泉心里升起一陣解脫的快感,原來,他一個人也不是過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