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投資發電站的事情,池胭胭代表金山投資公司應承了下來,表示可以解決這件事情,也包括組建電網。
但是她要求這電網要歸投資人所有。
包括組網,包括收費,都由投資人來主導,不接受政府的指令。
華夏國內的政策不一樣,電力供應都歸國有,哪怕是工廠自建發電站,自己建網,那電網的所有權也必須得歸屬于國家,不存在私人組網這回事。
獲得了經濟特區的電網所有權,就等于壟斷了這一片地方的電力供應。
在一個和平發展的國家,壟斷電力供用的權力,大得不可思議。
這就代表著他可以決定給哪家工廠送電,停了哪家工廠的電,也代表著他可以決定給哪座城市供電,停了哪家城市的電。
一般來講,沒有哪個國家愿意將這樣的權力下放給私人。
可是,桑托斯團隊必須要答應。
不答應,就沒有人愿意來這邊投資電網,沒有電,工業發展四個字就只是一句空話。
A國本身又不可能擠出那么一筆資金來建立一個大型的火電站,那就必須要借機下蛋,要答應一些在未來可能吃大虧的條件。
答應了,未來可能會吃大虧,但是不答應,連未來都沒有。
這里面的輕重緩急,桑托斯分得很清楚。
但是他也做出了一個約束,那就是只允許給投資者50年的電網所有權,50年之后,那個電網歸于國家所有。
當然,發電站還是屬于投資者的,生產出來的電力可以繼續賣給國家電網,通過國家電網銷售到千家萬戶。
另外還有一個大的基建工程,那就是港口的建設。
A國靠著大海,不是沒有適合建設港口的地方,但是沒有那樣的成本來建設港口。
建設一個現代化的港口,十億美金的投資,只能算是很小的投資。
實際上一個大型現代化的港口,投資動輒上百億甚至幾百億美金。
A國的經濟體量在那里,不管是進口還是出口,都相當的有限。
哪怕是獲得金山投資公司的投資之后,經濟有可能得到一個比較快的發展,但是也會有其限制,不會有太多的物資需要運輸。
一下子投資一個大型現代化的港口,也完全沒有那個必要。
但是港口的建設也必須要進行,要不然外面的物資沒法進來,自家的物資沒法出去,經濟建設就無從談起。
關于港口建設,A國也拿不出錢來,只能夠批地,建設還是要靠著金山投資公司。
桑托斯這邊提出來的構想就是A國以土地入股,金山投資公司負責開工建設所有的資本投入,雙方共同獲得港口的經營權。
金山投資公司當然知道港口的重要性,所以對這個提議沒有拒絕,只不過對港口的經營權以及雙方占股的比例有一些細節上面的要求。
A國的土地不值錢,以土地入股,勢必不能占到太多的股份。
金山投資公司只能夠承諾給予A國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實際上按照現在A國的土地價格,對照建設港口所需資金,這樣的股份已經是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