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矗“”
他道“這正是我的失職之處,我沒有告知她的家人妥善保管尸體。”
庭淵又問“那你可曾將自己的失職告知通判”
曾矗“”
庭淵此時一副我就靜靜地看你狡辯地表情看著曾矗。
曾矗只能硬著頭皮說“并未。”
庭淵哦了一聲,繞著曾矗走了一圈,“也就是說你沒有驗尸是在等通判過來一起驗尸,因為失職導致姚家人將姚靜恩的尸體收殮,尸體證據遭到污染,不再具備驗尸的條件,然后你出于某種原因向通判大人隱瞞了自己的失職行為,從而導致證據鏈不夠完善,僅有一封遺書作為聞人政奸污的證據”
曾矗又卡殼了,庭淵又在給他挖坑。
一旦他承認自己向通判隱瞞了失職的行為,就又繞回瀆職了。
庭淵停在他的面前,問他“曾縣丞,我說得有問題嗎”
曾矗已經快無力辯駁了,仍保持自己的嘴硬“我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失職行為。”
庭淵后退了兩步打量他,“那你是因為什么沒有告訴通判你的失職行為”
曾矗“因為因為我擔心這會影響到自己的前途,這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也就是說你因為擔心這件事影響到你的前途,所以和通判隱瞞你的失職。”庭淵誠懇發問。
曾矗已經徹底失去了辯駁的能力,這盤棋走到這里,已經走死了。
無論他出于什么原因向通判隱瞞了自己的失職行為,都是存在主觀意愿的隱瞞。
存在故意隱瞞,就已經證明這是瀆職而非失職,失職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出現的紕漏,而他卻是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了隱瞞。
曾矗轉念又想到了聞人政,從他的身上找到突破口,“聞人政在總府的監牢里已經認罪,就意味著奸污是事實。”
那就回到了庭淵之前問的第三個問題,于是他又將問題復述了一遍,“一開始聞人政就認罪了嗎”
曾矗搖頭,“沒有。”
庭淵道“既然他沒有認罪,初步奸污難道不應該核查證據嗎你為什么沒有核查證據”
曾矗“因為我要等通判過來一起核查。”
那便繞回了庭淵的第一個問題,“作為春熙城的一把手,經過你手上的案件想必不在少數,先前我問奸污案的立案標準你也能準確地回答上來,說明你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案件的證據不足,但你還是選擇將案件上報,而不是補足證據,聞人政既是官員又是百姓,在原則上你就犯了錯誤。”
“明知聞人政沒有認罪還要上報,依照律法只有在證據充足是才可以上報,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案件仍在你的管轄范圍內,除非上層主動要這個案子的管轄權,你卻將案件推給上層官員,又主觀隱瞞了自己在這個案件里的失職行為,那么你告訴我這不是瀆職是什么”
曾矗“”
庭淵的邏輯鏈形成了完整的閉環,其中很多原本缺失的證據也通過兩人的對話間被曾矗補充完整。
瀆職是板上釘釘的行為。
庭淵看向伯景郁,“依照律法,瀆職可以就地斬殺,我沒說錯吧。”
他之所以選擇問伯景郁也是設計的,從伯景郁的口中得到準確的回答,就是在給曾矗下死亡通牒,增加他的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