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盈利手段是包攬錢糧,攬納內庫布花、珠寶采購等項,比如武清伯李偉就在隆慶年間,攬納舊京營布花,因為太薄,軍士大嘩,隆慶皇帝下嚴旨令武清伯不得再攬納,到了萬歷四年,武清伯再請攬納,被李太后好一頓訓斥。
第五種則是西山開煤,第六種則是販鹽。
西山開煤事正在進行,而販鹽這件事也是大明鹽法敗壞的原因之一。
張居正大抵從過往的經驗中,尋找到了六種謀取暴利的方式,而且分析了這六種買賣的共同點。
第一就是共同點外戚從不親自出面,而是交給家人和奴仆,一旦出事,外戚就會跑到皇帝這里哭,說都是招攬的傭奴,假借家中的名義,不知此事,請皇帝寬宥,礙于親戚的情面,只能寬宥,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玩法。
張居正在說到這個問題的時候,還專門表揚了定國公徐文壁體陛下振奮之意,上次國子監放印子錢的事兒,徐文壁的理由是有奸猾假托,而后也就不再做這個買賣了,到了這西山煤局籌建,也是把自己家的窯井拿了出來,坐等分紅。
窯井買賣是違制的,西山因為皇陵的緣故開窯賣煤,鑿山賣石,立廠燒灰,打坯取土,有傷風水,有開窯、鑿山之禁,如果皇帝真的下定了決心要辦,到時候沒收也是白沒收。
第二個共同點,就是托庇皇權,不肯納稅,虧損國課,外戚涉足皆為朝廷明令禁止,往來商貨,經過稅務,全不投稅,包攬代納商戶商稅,國課大虧。
在大明不納稅是絕對不行的
外戚丟人到了什么地步
為了爭利,在弘治九年九月,長寧伯周彧與壽寧侯張鶴齡,兩家外戚為了一車煤薪,在天子腳下,京輦之下,鬧市之中,大打出手,被都察院總憲屠滽等上言彈劾,詢問孝宗皇帝不管一管嗎
言長寧伯周彧、壽寧侯張鶴齡兩家以瑣事忿爭,聚眾競斗,喧傳都邑,上徹宸居,蓋因平日爭奪巿利已蓄忿心,一有所觸遂成讎敵,失戚里之觀瞻,損朝廷之威重,皇上聞之,寧不有動于中乎
明孝宗真的沒有動。
一個是太皇太后周氏的二弟,一個是自己老婆的弟弟,明孝宗只能讓有司據實以聞,有司倒是打了報告,但是明孝宗一直拖著沒辦,不了了之。
朱翊鈞握著手中的奏疏,眉頭緊皺,等待著事情的進展。
最先回稟的是趙夢祐。
“陛下,找到縱火之人,此人為長寧伯周彧的曾孫,名叫周世臣,嘉靖年間外戚除爵,長寧伯家中降襲為錦衣衛指揮,到了周世臣這一輩兒,連指揮都不能承襲,平素里游手好閑,有人許了他大價錢,周世臣本就懷忿,火場取其吊墜玉飾一件,而后追索。”趙夢祐詳細的匯報了自己的工作。
確定縱火犯周世臣,也不是僅僅憑借一枚遺留起火處的玉飾,也有鄰居作證,其人當夜鬼鬼祟祟離開,也有其在油鋪買了很多油,更有其在賭莊欠下的巨款。
“將其逮了,細細盤問。”朱翊鈞神情一振奮,緹騎辦事果然得力,僅僅用了兩天的功夫,就把人給找了出來,朱翊鈞看完了卷宗,犯罪動機明確,犯罪證據構成了完整的證據鏈,人證書證物證,鐵證如山。
趙夢祐眉頭緊蹙的說道“臣帶緹騎趕到時,周世臣已經死了,說是有盜賊闖入,殺周世臣后遁走,臣趕到時,正好碰到了周世臣的侍女荷花和臨街屠戶盧錦,屠戶盧錦被抓時藏在床底,說是畏懼官兵,故此躲藏。”
“臣晚到半日,還請陛下責罰。”
周世臣的死,更加印證了他就是縱火案的兇手,緹騎的緊密追查,給知道消息的幕后黑手有很大的壓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殺人滅口。
“你這查案的速度已經是神速了,只不過對方心狠手辣而已。”朱翊鈞才不會覺得趙夢祐辦事不力,這縱火案能用兩天時間把案犯找出來,這已經可以稱之為神探了,而且是那種打著燈籠都找不到的神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