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遺孀不肯立貞節牌坊,在孩子還未長大之前,所有孩子的花銷都要核銷,由會同館驛審計,若是不肯核銷也沒關系,孩子成丁后,如數給付,至于怎么分配,就自己去商量也行。
申時行這算是不是辦法的辦法了,但這個辦法一推出去,最大的敵人,居然是聞風而動的親戚們!
甚至是有一軍兵的遺孀孩子的母親,直接把孩子扔到了松江府衙門里,說既然朝廷克扣了孩子父親的撫恤,那孩子朝廷來養吧!
在遺孀看來,這就是大明朝廷在克扣撫恤。
其他親戚們見狀,把一共七個孩子,送進了衙門里,讓衙門去養。
申時行面對著犧牲軍兵親戚們送來的孩子,一時間有點抓瞎,急的焦頭爛額,但很快,申時行意識到,這是個好主意啊,衙門來養,也不是不行!
對于朝廷而言,軍兵遺產那點錢不值一提,就現在的華亭、青浦、上海、浦東馳道,申時行想要,他只需要動動手,多的不敢說,幾萬兩銀子輕輕松松,而且全都是合理損耗,海瑞這把神劍都砍不倒他的那種合理。
對于朝廷而言,照章辦事才最重要。
但對于這些個親戚們而言,一百銀,足夠他們打的頭破血流了,為了三分地親兄弟打架活活打死的案子,申時行都碰到過。
既然都不肯養,那就朝廷來養!
申時行說干就干,直接在松江鎮水師大營的金澤園,弄了八百畝地,籌建撫恤院,專門撫養忠勇遺孤,而且三級講武學堂也在籌劃之中,并且還專門給這三家孩子找了養父母,都是同生共死的袍澤,只從水師大營遴選。
申時行上奏,請朝廷恩準忠勇撫恤院的籌建,并且希望朝廷能給予一些支持,比如這種母親仍然健在,但放棄撫養,由朝廷撫養,是不是合乎律法。
朱翊鈞一邊朱批,一邊開口說道:“從內帑撥三十萬銀,專門用于此事,到時候,給朕也立塊碑,放在撫恤院的大門口,他申時行想吃獨食?想得美,他松江府是有錢,但朕坐擁江山,也不差錢!”
“建!松江府要建,五大市舶司也要建,京營也要建!軍兵犧牲了,家人不愿意養孩子,可以,全都給朕送來,朕來養!”
“律法?朕就是王法!”
朱翊鈞的話雖然平靜,但馮保聽出了陛下心里的怨氣,對孩子母親有怨氣,對這些奔著吃絕戶、犄角旮旯里蹦出來的親戚有怨氣,而且這股怨氣很大很大。
能上忠勇祠的軍兵,哪個不是為了保護大明舍生忘死?結果在保護大明的時候不幸犧牲了,身后事卻是一地狼藉,朱翊鈞不允許這樣的事兒發生,孩子娘不肯養,他來養!
張居正上一次就談到過這個問題,當積累財富在大明變得越來越重要,甚至變成最重要的事兒之時,道德規范也會隨之而改變,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建設也要緊跟這種變化。
現在申時行踐行了這個道理,金錢對人的異化正在體現,至少這三位的遺孀,不想守寡,不想守寡也可以,個人自由,但忠勇遺孤必須健健康康長大,否則誰還愿意在戰場上為別人拼命?
“陛下,這要是忠勇遺孀愿意跟著孩子一起到撫恤院,朝廷是不是也該恩準?”馮保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哪怕是遺孀愿意立貞節牌坊,這些遺孀、遺孤們,就不會受欺負了嗎?一定會受欺負。
沒有爹的孩子,就會被人欺負,從小欺負到大。
“你的這個想法很好,一體恩準。”朱翊鈞十分肯定的點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