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主要就是3艘“尼茲”級超級航母。
這3艘航母就是紐蘭海軍的支柱,只不過,遠遠算不上完美。
雖然“尼茲”級的“血統”很正,其前身就是設計接近完美的“紐蘭”級,而且通過擴大排水量,解決了“紐蘭”級存在的一些問題,但是“完美”其實是相對概念,會隨時間而褪色。
“尼茲”級面臨的其實就是這個問題。
設計階段,因為F-14還沒服役,甚至還沒有正式立項,紐蘭海軍當時還在指望跟空軍聯合研制的戰斗機,也就是F-111A的艦載型,所以海軍對“尼茲”級提出的要求,仍然針對F-4這樣的第三代艦載機。
按當時的要求,搭載一個有92架到96架作戰飛機的艦載機聯隊,機庫至少能容納三分之二的艦載機。
有了數量,以及針對的主要機型,也就能夠確定機庫的尺寸。
在設計航母的時候,其實就是首先根據載機要求確定機庫的尺寸,再由機庫的大小來決定航母的尺寸與排水量。
結果就是,等到“尼茲”號開工建造,而且第一批3艘的設計方案敲定后,紐蘭海軍才猛然發現,如果用F-14替換F-4,那么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把一支艦載機聯隊里面三分之二的作戰飛機放進機庫。
受此影響,搭載一支滿編艦載機聯隊,至少要把40架艦載機放在飛行甲板上。
和平時期,“尼茲”級通常會少搭載1個大隊,至少1個半中隊的輕型攻擊機,或者是多用途戰斗機。
這么做的最大好處,其實是提高了飛行甲板的原作效率,等于是提高了出動率。
如果需要,比如在戰爭時期,“尼茲”級同樣能夠搭載一個滿編的艦載機聯隊,也就是至少92架艦載機。
要想擴大艦載機聯隊的規模,就沒那么容易了。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艦隊指揮官無法回避,必須面對的問題。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因為標準在機數量只有84架,也就是比“尼茲”級少了一個8架的重型攻擊機中隊,所以“紐蘭”級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犧牲飛行甲板的運作效率,額外搭載10多架艦載機。
這個特點,讓艦隊指揮官在做戰術安排的時候,有了更多的選擇。
如果是“尼茲”級,那就相當的麻煩。
在額外搭載了1個大隊,也就是20架F-14B的情況下,“尼茲”級的甲板效率僅平時的三分之一。
說得明白一點。
出動第一批艦載機之前,因為起飛區全部被艦載機占用,所以只能夠使用斜角甲板前端的2部彈射器。要想達到最大的出動規模,至少要首先放飛12架F-14B,然后在3個小時之內完成出擊前的準備工作。接下來因為要回收返航戰斗機,所以肯定無法立即組織進行第二波攻擊。
關鍵還有,這會大幅度提高航空勤務人員的勞動量。
要說,人員的問題還好解決。
在第51特混艦隊的3支航母戰斗群里面,各有1艘快速戰斗支援艦,而且都額外搭載了500余名航空部門的官兵。按斯塔克的部署,在每天晚上進行輪換,由直升機負責人員的運送工作。
真正沒辦法解決的,也就是飛行甲板太過擁擠。
要是還有幾艘航母,斯塔克不會這么安排。
只有3艘航母,還肩負決定紐蘭共和國命運的戰略使命,斯塔克沒有別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