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超低空飛行的戰斗機,E-2C的最大探測距離不會超過300千米。
此外,戰艦的防空雷達對低空目標的探測距離只有幾十千米。
顯然,那架“戰-9”在飛掠了“小鷹”號之后,只要及時轉向就能避開從北面殺來的防空戰斗機。
當然,去攔截一架已經完成任務的偵察機,沒有多大的意義。
唯一確定的是,第52特混艦隊已經暴露。
斯塔克首先想到的就是,之前收到的情報有誤,第四十一特混艦隊早已經機動到了北東望洋,而且是在霍努島北面,也就是第51特混艦隊的東南,第52特混艦隊的南面,所以派出的偵察機才找到了第52特混艦隊。
只是,斯塔克隨后就否認了這個判斷。
如果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已經進入北東望洋,而且在搜尋紐蘭艦隊,那么飛掠第52特混艦隊的就不是“戰-9”,而是“攻-5”。
一直以來,梁夏艦隊的偵察機都是攻擊機。
如果需要低空飛行,那就更得選擇翼載大,低空穩定性更好的攻擊機。
此外,重型攻擊機的航程比戰斗機遠得多,更適合執行偵查任務。
再說,如果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在北東望洋,那么在此之前肯定會被部署在各主要航道附近的潛艇,或者轟炸霍瓦依群島的轟炸機發現。以這幾天的打擊力度,肯定不會讓1支擁有3艘航母的特混艦隊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進入北東望洋,更別說到達距離第52特混艦隊還不到1500千米的海域。
那架戰斗機肯定來自霍瓦依群島上的某座機場。
為什么要向北飛行?
轉場去阿留群島的烏木空軍基地?
顯然不是!
轉場飛行,一般在理想的巡航高度上飛行,而且一般是一支機群,而不是一架飛機。
此外,霍瓦依群島也遭到了轟炸,哪怕要增援阿留群島,也應該從后方的狹夷本島,或者是北馬群島調兵。
其實,從狹夷本島北部到阿留群島的距離更近一些。
這些都能說明,那就是一架執行偵查任務的戰斗機!
大約半個小時之后,第二份來自第52特混艦隊的電報,證實了斯塔克的推斷。
那架“戰-9”在逃逸途中發出了電報,而且使用的長途電臺。也就是根據這份電報,執行截擊任務的F-14B追了上去,在第52特混艦隊北面大約400千米之外,順利擊落了那架敵機。
收到這份電報之后,斯塔克根本就高興不起來。
顯然,第52特混艦隊已經暴露。
只是,讓斯塔克更擔心的是。那架梁夏戰斗機為什么沒來第51特混艦隊這邊,而是去了第52特混艦隊那邊。
關鍵還有,第52特混艦隊距離中轉島超過2000千米!
在中轉島已經遭到攻擊的情況下,梁夏海軍為什么往如此遠的海域派遣偵察機,反而對近在咫尺的第51特混艦隊熟視無睹?
當然,如果沖著第51特混艦隊而來,肯定會在靠近之前被擊落。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梁夏指揮官覺得,只要找到了登陸艦隊,就能掌握紐蘭海軍的作戰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