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帝國空軍反到是不為所動。
當然,這也能理解。
在最初的幾年,波伊戰爭其實是一場地區沖突性質的低烈度戰爭。在忒爾共和國決定從波伊地區撤軍之前,帝國當局就沒有考慮過要出兵干預。當時甚至沒有想過要為忒爾共和國提供軍事支援,更加不要說直接出兵參戰。那些在戰場上表現突出的武器裝備,自然難以得到帝**方的認同。
當時,帝國當局所設想的下一場戰爭,其實就是第三次全球大戰。
在全球大戰中,針對低烈度戰爭的炮艇機,未必有存在價值,畢竟面對愈發先進的防空系統,速度慢得出奇的炮艇機就是飛行的靶子,別說是遠程防空導彈,單兵防空導彈就能把炮艇機揍下來。
事實已經證明,帝國面對的不僅僅是全球大戰。
出兵波伊地區之后不久,帝**方就清楚的認識到,需要炮艇機這樣的空中平臺來對付神出鬼沒的游擊隊。
也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帝國空軍與陸軍共同出資,以“運-9”為平臺研制炮艇機。
雖然帝**方從來沒有承認,但是以戰術運輸機為平臺,足以證明在設計的時候借鑒了紐蘭共和國的“幽靈炮艇”。也正是如此,帝國空軍的炮艇機在很多方面跟“幽靈炮艇”非常的相似。比如說,主要武器是1門采用短身管的100毫米火炮,副武器1門40毫米速射炮與2門25毫米加特林機關炮。因為25毫米機關炮被東方集團淘汰,所以后期型換成13毫米加特林機關槍。
當然,憑借更大的載重量與內部空間,帝國空軍的炮艇機能夠搭載更多的彈藥,裝載更多的燃油,獲得更強的持續作戰能力。如果是執行戰場巡邏任務,還能夠通過空中加油延長滯空時間。
要說的話,帝**方最初的設想,就是把火炮裝到運輸機上,解決射程不夠遠、彈著精度不夠高與射界受到限制等問題。至于具體的使用戰術,反到是次要問題,至少在立項之前沒有認真思考。
結果,戰術應用成了炮艇機正式列裝的攔路虎。
簡單的說,到底是編入空軍的戰術航空兵,還是編入陸軍航空兵?
對此,雙方是各執一詞。
空軍提出的理由很直接:炮艇機由戰術運輸機改造而來,屬于固定翼飛機,因此肯定歸屬于空軍。
只是,陸軍也提出了一個非常充分的理由。
炮艇機在本質上就是飛行的炮兵,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支援地面部隊作戰,也就理應由陸軍管轄。
這場爭論,足足持續了3年!
在爭論結束的時候,波伊戰爭也已進入到收尾階段。雖然在正式列裝之前,空軍與陸軍就已經在私下妥協,把十幾架用于測試的炮艇機送往波沙灣,參與了作戰行動,但是到波伊戰爭宣告結束,空軍與陸軍都沒有在炮艇機的管轄權上達成一致,也就沒有能夠在論議兩院獲得撥款。
等到波伊戰爭結束,就更加不可能獲得撥款了。
當然,經過波伊戰爭的考驗,對炮艇機的戰術價值,空軍與陸軍的態度是高度統一。
以炮艇機在波伊戰爭后期的表現,哪怕是在大規模戰爭當中,炮艇機依然有很高的戰術價值。特別是在掌握絕對制空權的情況下,炮艇機能為地面部隊提供更加持久,而且更加精準的火力支援。
關鍵就是,在電子火控系統的控制下,100米火炮的彈著誤差不會超過25米,如果使用40毫米速射炮,甚至能對距離防線15米的敵人進行火力壓制。相對的,80毫米火箭彈的誤差都超過了25米,而通常使用的250千克級炸彈的殺傷范圍超過50米,而500千克級炸彈更是高達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