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習惡俗依舊是個老大難題啊。”
等江大郎出去之后,趙駿又走回椅子邊,坐下來泡腳道:“這種習俗已經游走于道德和法律的邊緣,稍有不慎,就可能是犯罪。”
宋代是歷朝歷代當中冥婚最盛行的朝代,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說親。
也就是說,在宋代,只要早早夭折的男女,父母就一定會為他們舉行冥婚,由此可見宋代的冥婚習俗之重。
而正所謂有需求就一定有市場,有人買就一定有人賣。如果商品缺失的話,又會怎么樣呢?
結果就是冥婚市場在宋代形成了一個產業鏈,有“鬼媒婆”,有“掘尸人”,甚至發展到最后,還有拐賣殺人配骨者。
像趙駿當初第一次出巡天下,就遇到過一個大地主打算殺人配骨的事情,還順藤摸瓜抓了一大票貪官污吏。
但顯然只要市場還在,這種現象就不會停下。正如即便是二十一世紀,還有這種事情發生一樣。
“下官覺得這事還是需要朝廷的引導,不能一味禁止。”
陳希亮也走了過來坐到他旁邊,一起泡腳說道:“若是直接禁止配女兒骨,百姓愚昧,不會理解朝廷的良苦用心。但想辦法引導,應該會好很多。”
“嗯,你的建議很有見地。”
趙駿沉思道:“我大宋配女兒骨之風盛行,就在于朝廷沒有干預,造成了這陋習惡俗。但強行禁止,百姓必然反對。或許可以先過渡到合法冥婚,之后等教育水平發展上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這股風氣是歪風邪氣,再全面禁止。”
“哦?”
陳希亮好奇道:“這合法冥婚何解?”
趙駿笑道:“簡單,為了防止盜掘尸骨乃至殺人配尸,朝廷下令全國各地若有配女兒骨者,必須去民政局登記,如結婚一樣。”
陳希亮稍微思忖了一下,然后豎起大拇指道:“知院這一手高明,如此一來,配骨時就必須出具尸體來源,以此防止那些盜挖尸骨,乃至殺人配尸者了。”
“其實也不可能完全杜絕,比如若是串通地方民政局,就能夠瞞天過海,但能夠減少大部分,那就能減少很多犯罪了。”
趙駿說道:“何況即便沒有找到合適的尸骨,也可以去民政局登記,這樣民政局就提供了平臺,讓愿意配骨的人有了去處,不用再像以前那樣四處尋鬼媒婆找尸。”
陳希亮一聽,就更覺得巧妙,連連說道:“知院英明。”
唯有趙駿苦笑道:“無奈之舉罷了。”
若是換到后世新時代,管你什么牛鬼蛇神,全給你一網打盡。
還配冥婚?
統統送去派出所里吃牢飯。
但宋代可是只要有兒女早夭,就一定會配冥婚的時代,怎么可能立即就禁?
一旦朝廷下令禁止,老百姓的思想沒有及時轉變過來,就很有可能演變成美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禁酒令一樣,越禁越興盛,犯罪頻發。
所以為了防止步子邁大扯到蛋,趙駿就不可能全面禁止。
只能如陳希亮說的那樣,一步步引導,把民間私下行為,轉變為合法性質,并且確定尸體來源,以此減少犯罪率的發生。
而且這樣也能便捷百姓,為百姓提供信息,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樣,鬼媒婆通過信息差來賺取高價。
唯一要防止的就是地方民政部官吏來做這種事了。
翌日,大清早趙駿還沒啟程,沙河縣令和縣尉就急匆匆而來,向趙駿稟報情況。
他們昨夜聽說趙駿路過沙河,并且見到有人在配女兒骨,要地方查查尸源,差點沒嚇得魂飛魄散,連夜就把當事主家以及鬼媒婆給抓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