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剛過,汴梁的繁華熱鬧依舊不減。
中間還有幾個小插曲。
這次來的六十多個國家,除了使者以外,另有大量隨從人員。
小國人少一些,如勃泥國國王與王后還有幾個兒子,一些官員、隨從、衛士加起來不過百十來號。
大國就多了,浩浩蕩蕩一兩千都有,像阿拔斯王朝哈里發卡伊姆為了感謝大宋幫他復國,帶了大量禮物,各類人員足足兩千余眾。
那么多國家的人員加起來,就意味著在一夜之間,汴梁就有數萬外國人涌入,造成了一定的治安混亂。
隨行人員良莠不齊,甚至還有使節團貴族打著他們外地人過來不懂本地規矩的旗號,肆意妄為,出現了各種違法行為。
如當街毆打小販,在青樓醉酒鬧事,與人發生沖突打人不成反被汴梁百姓揍了一頓,各種問題層出不窮。
不過這原本都是些小事,朝廷嚴令照會各國使者,到了大宋,就得遵守大宋的法律和規矩。
任何違法行為,都要按照大宋的律令處置。
各國不敢違背大宋朝廷的勒令,基本上都選擇交出鬧事者,該怎么判決就怎么判決。
按照大宋律法,打架斗毆以前是要充軍的,現在倒是沒那么嚴重。
看受害者傷勢,傷勢輕的就賠錢了事,傷勢一點的不僅要賠錢,還要拘留、打板子,甚至可能會坐牢一兩年。
除了打板子之外,如今經過司法部重新修訂過的法律基本差不多已經跟后世我國法律很貼近。
每年修改后的結果都是由趙駿親自審核,他沒有背過后世法律,不過在網上看過很多則判刑標準,也看過一些法律講堂,覺得差不多就采納。
雖然屬于趙駿自己經驗式的法律修訂。
可也已經算是比較合理。
至少不存在看縣官心情,或者過分量刑和從輕處罰之類,屬于較為標準的大陸法系。
但這種情況直到某國權貴副使犯重罪出現了爭議。
那人可能在國內猖狂慣了,在街頭遇到了一個心儀的美女,想要追求,但少女不愿意,他就尾隨至人家家外。
夜晚時分,此人潛入女子家中,殺死女子家人,強暴女子,并且完事后將其殘忍殺害。
只是沒想到動靜太大,引起隔壁警覺,不僅招來街坊鄰居,還把街上開封府的坐班衙役叫來,呼呼啦啦上百人,將他擒拿。
本來這事也沒什么太大的爭議,在大宋犯了那么嚴重的事情,死刑不可避免,開封府直接準備開庭審理。
哪知道那位副使不僅僅是權貴,同時還是他們國家國王的侄子,家族在本國權勢非常大,如果不想辦法的話,大使都要受到責問,因此他不得不想辦法營救。
不過那國大使非常聰明,他并沒有直接找大宋朝廷抗議。
因為他很清楚,現在是他們求著大宋,并且大宋武力強盛,任何威脅手段都沒用,如果惹惱了大宋,受到損失的反而是他們自己的國家。
甚至如果大宋派兵,或者給他們的敵對國家支援火器,那么自己的國家可能就會遭受滅國的風險。
所以在思忖再三之后,大使決定用別的法子。
他先是想辦法見了不少大宋高官,奉上大筆金銀,又四處活動,找受害者家人賠罪,拿出錢財求取諒解,接著找報紙表達誠懇道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