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的話,罪犯家人不承擔賠償,可4名受害者還躺在病床上,需要天價醫療費。
不判死刑的話,另外2個死者的家屬十分不滿,社會輿論也非常不滿。
因此讓當時的法院非常難以取舍。
最終做出決定,判無期徒刑,至少能給4名受害者救治的希望,也算是對現實做出了一定妥協。
而大宋這件事也差不多如此,而且對方花的錢更多,付出的代價更大,哪怕是砍斷手腳都無所謂,只希望保住一條命。
加上大使花了很多錢,刻意引導輿論,讓朝野官員和民間很多人都認為,對方道歉誠懇,又花錢善后,大宋作為禮儀上邦,也不是不能饒他一次。
但朝野上下討論了三天之后,趙駿還是做出了最高指示——依法判處。
哪怕對方是西方某大國權貴也無所謂。
該殺就殺。
這無關乎大宋的顏面。
而是給受害者家庭以及依法治國一個交代。
趙駿對于大宋之前判罰往往依靠縣令、知州等刑罰人員心意判決而深惡痛絕。
因此早在政制院成立最初,就提出依法治國的理念和口號。
他不僅剝奪了地方官員的審判權,同時三權分立,提出疑罪從無的理念,減少了大量冤假錯案的發生,就是為了給司法一個公正。
即便只是給大多數人公正,還是有少部分權貴在鉆空子。那也總比在古代社會,給予大多數人不公正要強得多。
所以這人必須殺。
如此才能維持法律的公平,防止出現一個先例,以后人人都能花錢買命。
至于賠償的問題也簡單,由于罪犯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對方國家大使見事不可為,也不愿意賠償。
那就由大宋朝廷扣留對方國家運來大宋貿易的貨物,將沒收的貨物換成等價財產掛在受害者姐弟名下,讓福利院代為撫養,開封府定期派人審查,直至成年。
消息傳出去,汴梁大部分百姓歡呼雀躍。
他們當然不會考慮那么多深層次問題,只會樸素認為殺人就該償命。
而對于各國來說,那就是極大的震懾,一時間各國使者都紛紛約束他們的使節團成員,再也不敢有違法亂紀的行為發生。
時間很快就來到了十二月二十八日,盛世慶典活動如期舉行,場面比二十四日小年盛會還要龐大。
城內不僅有游花船、走花車、舞龍獅、逐儺舞等活動,還有各類音樂表演,皇家宮廷樂隊的花車從城南一直到城北,每條街道穿梭一次。
汴河、金河、惠民河、五丈河等河流上花船游弋,家家戶戶前幾天掛的燈籠招展,各街市坊市等人員房屋密集處下達了禁爆竹令,但開闊地卻允許放爆竹和煙花。
一時間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噼里啪啦的爆竹與煙花聲音響個不停,一直到子時之后,辰時之前的這段睡覺時間,才算是稍微消停一二。
到傍晚時分,趙禎再次登上了城門,不過這次是東華門,帶著一家老小,站在東華門城樓上跟萬民打招呼。
東華門外依舊是人山人海,當趙禎一家出現的時候,山呼海嘯的聲音不絕于耳。
如今趙禎在民間的聲望非常高,不僅僅在于他領導下的大宋仁政,同時也是他自己就是個大科學家,發明過很多利國利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