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和大臣討論是否要恢復肉刑,大家意見不一,曹操咨詢陳群的意見。”
“陳群表示,漢朝廢除肉刑而改為刑杖擊打,本意是出于仁慈之心,但反而使犯人死得更多。”
“名義上減輕刑罰,老百姓就容易犯罪;實際上加重刑罰,老百姓就容易受到傷害。”
“《尚書》和《周易》這樣的古代經典都主張肉刑,按照漢朝法律必須處決的罪大惡極者,不能施給仁慈。”
“但是對于其他剛剛夠判死刑、可殺可不殺的犯人,就可以用肉刑代替。”
“當時鐘繇和陳群的意見相同,但王朗和參與討論的大臣都認為肉刑不可施行。”
李白:陳群,出身于潁川(今河南禹州市)著名望族,陳氏。
陳氏一脈從陳群的祖父開始發跡,期間出現了許多著名人物,父親、叔父以及宗族中的許多叔伯,都是當時的名士。
在這樣的家庭背景之下,陳群自然飽讀詩書。尤為難得的是,他本人還勤奮好學,聰慧過人,小小年紀就被家族中的宗父認定為“必定興旺吾宗之人”。
成年后的陳群并沒有急于施展抱負,畢竟當時時局混亂,他一定要選擇一位明主。其實說白了,也就是在劉備和曹操中間做一個選擇。
當時的劉備集團雖然沒有形成氣候,但陳群對劉備的為人是早有耳聞,此外劉備是皇族后裔,跟隨他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也算是名正言順。
不過曹操也不是等閑之輩,短短的幾年里就已經有了可以和袁術抗衡的實力,若沒有過人的聰慧和理智的思維,怎能做到
就在陳群舉棋不定之際,劉備在陶謙的表舉下,成為了豫州刺史,相當于管理整個河南地區,包括陳群所在的潁川。
劉備都來到家門口了,陳群覺得這是上天的指引,既然如此還等什么,直接投奔去吧。
此時的劉備急需人材,他知道陳群以及陳氏一族在當地很有地位,自然十分歡迎。為了表達對陳群的重視,他直接任命其為豫州別駕。
刺史,本意是皇帝派遣到地方監察百官的使者,后來發展成為了一州之代表。
而別駕是刺史的佐官,相當于秘書,地位很高,外出時甚至可以單獨乘坐一輛馬車,因此被稱之為“別駕”。
看到劉備如此重視自己,陳群覺得自己跟對了人,于是他發揮所長,經常為劉備出謀劃策。
陳群的智謀和策略從當時來看,都具有前瞻性,對劉備的長期發展有很大的好處,不過代價就是要放棄一些眼前看得到的利益。
“曹操贊同鐘繇和陳群兩人的看法,但因為戰爭頻繁,又顧及眾人的議論,暫且將此事擱置下來。”
“后來陳群又轉任侍中,兼任丞相府的東西曹掾。他在朝廷對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抱成見,道義分明,不以歪門邪道對待人。”
“曹丕還是太子的時候,就對陳群十分敬重,以朋友之禮對待他。”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去世,曹丕繼位為魏王,提拔陳群擔任尚書,封昌武亭侯。”
“陳群上書,提出和制定“九品中正制度”,即把人才分為九個品階,然后授予官職。”
“曹丕稱帝后,陳群升任尚書仆射,兼任侍中;不久升任尚書令,晉爵為潁鄉侯。”
“黃初六年(公元225年),曹丕南征孫權,曹丕任命陳群兼任中領軍;”
“不久曹丕率領大軍撤回,又授予陳群節杖,讓他負責指揮水軍。”
“曹丕回到許昌,又任命陳群為鎮軍大將軍,兼任中護軍,錄尚書事,隨皇帝車駕一起同行,指揮各軍。”
“黃初七年(公元226年)五月,魏文帝曹丕病重,詔令陳群與曹休、曹真、司馬懿共同輔政。”
“魏明帝曹叡繼位,陳群晉爵為潁陰侯,增加封邑五百戶,共有封邑一千三百戶;并特許陳群與曹休、曹真、司馬懿一同開府治事。”
“不久,陳群又升任司空,位列三公,仍舊兼任錄尚書事。”
“魏明帝曹叡執政不久,陳群就上疏勸諫他效法周文王,以仁德之政治理天下,建議朝廷推崇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