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階層流動性大大下降,且給予世族地主極大的政治、經濟優待,這些導致太康后期晉國社會腐敗奢侈情況嚴重,”
“以至于出現公卿石崇與王愷斗富、太傅何曾每日飲食耗費高達萬錢的情況。”
“世家大族的奢侈行為浪費了大量資源,也使得太康年間的小康局面好景不長。”
“司馬炎對于太子的一系列舉措同樣為晉國埋下了隱患,考慮到司馬衷的嫡長子不是其皇后賈氏所生,”
“于是采納謀臣王佑的建議,大力提升宗室藩王們的地位與權力,并授予他們很大軍權,命其守衛各個關鍵位置以做防備,但這又為藩王們興兵混戰埋下了隱患。”
“晉太熙元年(公元290年),司馬炎病重,此時開國功臣們大多去世,而侍中楊駿不許其他大臣見到司馬炎,獨自守在其身邊,并趁機改換朝中公卿,安插自己的親信。”
“之后司馬炎病情稍好,見楊駿的人事安排不合理,便下詔命汝南王司馬亮與楊駿一起輔政,”
“同時任命了一些有名望的年輕大臣輔佐太子,而楊駿卻將詔書藏匿起來,后來司馬炎病重,皇后奏請讓楊駿輔政,司馬炎點頭應允。”
“隨后司馬炎希望見司馬亮一面對其托付后事,但司馬亮沒能及時回到國都。”
蘇軾:之后皇后又寫了一份對楊駿大加封賞的詔書,司馬炎由于病重看后沒能言語,而詔書最后仍然被執行了下去。
同年四月己酉日(公元290年5月16日),司馬炎在含章殿去世,享年五十五歲,被安葬于峻陽陵,廟號為世祖。
司馬炎去世后,太子司馬衷登基,即晉惠帝,但其能力欠缺導致皇后賈南風與楊駿爭權,使得晉朝政局動蕩,
同時各地藩王的權力過大,開始起兵爭奪對中央權力的控制權,晉朝陷入動亂之中,國力大大下降,史稱“八王之亂”。
司馬炎即位時便開始頒布新的法律制度,之后又多次對官員下詔命其積極處理案件、審理冤案,還曾親自巡視官員案件處理結果。
同時司馬炎時期相關官員在漢朝法律基礎上修訂的新法律成型,其中以對實事有益為標準,
刪除了苛刻繁瑣的條紋,只保留了簡潔的部分,還對死刑、連坐等刑罰進行調整、刪除并廢除了肉刑以減少這些刑罰的使用。
司馬炎也對編纂法律的官員大加賞賜來做出表彰,還曾親自去講授法律,后來又同意讓明法掾張斐對新法進行了注釋解釋。
司馬炎喜好大臣直言進諫,并虛心采納,他曾多次下詔命令各地官員舉薦有才能且品行好的士人。
而在任用人才時司馬炎也基本秉承以賢良為標準,不以官員家人犯罪或私人恩怨而影響對官員的任用。
吳國被滅亡后,司馬炎也沒有對吳國士人進行打壓,而是下詔對吳國境內有名望的人進行任用。
司馬炎即位初期大力提倡注重節儉,自身也較能夠以身作則,曾當眾燒掉進獻上來的珍奇服飾以示節儉。
登基之初有官員建議建造七廟用于祭祀祖先時,司馬炎也以所需徭役繁重為由加以拒絕。
平定吳國后,尚書令衛瓘上書司馬炎勸其前往泰山封禪,但司馬炎也因封禪耗費大量民力與錢財而拒絕。
但到了司馬炎晚年,由于其也漸漸沉浸于腐化奢靡的生活,便不再注重提倡節儉了。
司馬炎即位后,采取了重農政策,起初延續了曹魏以來的屯田制度,下令軍隊進行屯田,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軍隊糧食自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時司馬炎還免除奴隸們的身份使其轉變為屯田兵參與屯田,此舉對發展社會生產具有重要意義。
但隨著社會的穩定屯田制便無法滿足發展生產的需要,于是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司馬炎開始施行占田、課田法,
將原先屯田制下受軍部管理、收獲糧食需上交屯田兵變為繳納一定租賦后便能獲得全部糧食的自耕農,此舉提升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社會生產日漸繁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