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一聽這話,就想罵人。
琳瑯的外公當初給了他一個億的啟動資金,三十年前的一個億,的確是筆大數字,琳瑯只要十倍回報,真不算多,畢竟就像琳瑯說的,這三十年,房地產翻了幾十倍,而方氏更是有上千億的規模,只要回十個億,不算多,畢竟原身母親過世,原身本來是能跟方父瓜分原身母親留下的遺產的,也就是方氏一半的股份,現在琳瑯沒要方氏價值幾百億的股份,只要十個億現金,不錯了。
但,方氏現在別說十個億的現金,一個億都難拿出來,負債累累。
雖然方父聽了琳瑯的話,想罵人,但他不敢罵,畢竟沈聿年紀輕輕的,就將沈氏搶到了手中,那么厲害,他有點怕了,怕沈聿會幫琳瑯報復方家,所以當下方父聽了琳瑯的話,便道“家里真沒錢,要不這樣,將你媽過世時,你該得的股份給你怎么樣”
這是他跟小三商量后的方法。
現在方氏岌岌可危,一旦出事,這些股份,一點錢也不值了,相反,要是給了琳瑯,她為了讓這些股份值錢,指不定就會讓沈聿幫方家,到時方家活了,他們剩下的股份也不會出事了,總比為了不給琳瑯股份,最后方家倒臺了,他們什么都得不到了強。
小三聽了方父的計劃,一開始是不高興的,畢竟她當小三,跟著方父,就是為了方家有錢啊,這要是給琳瑯那么多股份,她可是舍不得的。
但后來想想方父的話,也有道理,要是方家破產了,那她什么都撈不到了,所以也就同意了,就是心里還是有點心疼罷了。
其實她倒是想讓方父效仿一些企業的做法,跟她離婚,然后將他名下的不動產、現金等之類,借著離婚的名義,轉到她的名下。
最后方父一個人選擇破產,那樣,就算方家破產了,他們家還照樣有大量的錢用,不會影響生活質量,不少人家企業情況不對,都是這樣搞的。
但,方父不干啊,讓她也沒辦法了。
方父肯定不想這樣干啊,因為他受夠了仰人鼻息的生活,當初為了少奮斗三十年,從原身外公那兒撈錢,可沒少奉承原身外公。
雖然的確撈到了錢,但奉承人的日子,方父顯然覺得不舒服。
現在好不容易發達了,再把所有的財產轉給小三,跟小三離婚,自己這邊選擇破產,導致身無分文,最后要想過好日子,還要奉承小三,她想的美呢,靠自己發達起來的女人,還想讓他以后討好她換好日子過,他是傻了嗎他寧愿建立慈善基金,將方氏優質資產轉進慈善基金,也不會跟她離婚,將錢給她的。
當然了,這是最后的路數了,畢竟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想讓方氏煙消云散的,畢竟這是他一輩子的心血啊,所以眼下,方父便跟琳瑯提了這個方案,一旦琳瑯同意,將來就能靠沈家輸血,渡過難關了。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閱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