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琳瑯不耐煩地應付完李父和李大嫂對她推了工作的不高興,回了自己的房間。
李秋蕓這會兒還沒回來,琳瑯便趁著她還沒回來,將原身藏的一些貴重物品,全放進了空間里。
這個時代的人,住的都挺擠的,所以她是跟李秋蕓一個房間的。
李秋蕓比原身大五歲,年紀已經很大了,一般人這會兒已經結婚了,但因為李秋蕓既想招贅,還想找好的,所以就一直拖到現在還沒結婚。
琳瑯之所以將原身藏的一些貴重東西收起來,是因為這個李秋蕓,從小手就不干凈,喜歡偷人東西,原身藏的一些東西,總是被她偷走了,然后因原身沒逮到現行,對方死活不承認,讓原身還沒辦法。
所以琳瑯自然要將原身藏的一些貴重物品,塞進空間,免得李秋蕓又偷走了。
這可不是琳瑯冤枉她,而是這人真會偷走原身的東西——就在原身調到了宣傳科不久,原身藏在枕頭里的錢和票就沒了,那可是原身辛辛苦苦攢了好久的全部財產啊,全沒了。
原身可真是氣死了,讓李秋蕓將她的錢和票還回來,但李秋蕓死不承認,就是說她沒拿,讓原身再傷心自己攢了的那么多私房沒了也沒用。
這個李秋蕓,她要霸占李父所有的財產就算了,還惦記原身的財產,將原身辛辛苦苦攢了多年的財產全弄走了,簡直是太過分了,所以琳瑯來了后,自然不能讓她得手。
不但不能讓她得手,她還要將李秋蕓的財產弄走,一來替原身報仇,畢竟將原身攢了多年的財產全偷走了,看著原身記憶里傷心到不能自已的畫面,琳瑯實在是替原身心疼,想著李秋蕓實在是太過分了,不替原身報仇太讓人不平了;二來,李秋蕓這些年經常偷原身和原身母親的東西,她自然要替原身和原身母親拿回來。
當下琳瑯便將小蜜蜂放在屋里,查看李秋蕓將財產放在哪兒,到時她拿走。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天誅地滅。
不大會兒,李秋蕓回了來,琳瑯看到她隱晦地看了眼自己的枕頭,顯然,這人已經知道自己藏錢的地方,準備動手了,也是了,在原身世界,原身馬上就要調到宣傳科了,到時錢就丟了,所以這之間沒隔多長時間。
琳瑯有理由相信,應該是原身運氣好,調進了宣傳科,成了干部,李秋蕓嫉妒了。
要知道,李秋蕓的工作是李秋蕓親生母親轉給她的——李秋蕓親生母親離婚重新嫁人后,也生了個小孩,但是是男孩,二婚丈夫家沒兒子,將來家產全是小兒子的(雖然這是不對的,但現實就是這么殘酷,有兒有女的家庭,大多數人家會把財產給兒子,不給女兒,要不然也不會出現李秋蕓和原身,是李父的親生女兒,還要爭財產,財產有可能給堂哥李志國的情況),不用愁,所以李秋蕓的生母看大女兒沒工作,面臨下鄉危險,便將工作轉給了大女兒。
李秋蕓生母在紡織廠上班,所以李秋蕓接班后,自然也在紡織廠上班,像原身一樣,在車間里工作,很辛苦的,看原身進了宣傳科,不用辛苦了,她肯定會嫉妒,再加上本來就手腳不干凈,然后一不做二不休,偷了原身辛苦攢的所有財產,既想報復原身,又想增加自己的收入,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