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他第一次創業,不像阿里一樣有經驗;他抄襲的對象ICQ也沒有辦的很好,因此他也不像擺渡那樣可以走前輩的路。他做事得完全自己來,以初次創業者的身份走一條沒人走過的路——比起來那兩個人,他的路無疑最艱險。
實際上,就他自己辦的事情來看,他也確實犯過很多錯誤:差點50萬賣掉了企鵝是一件,認為qq是loser才會使用的工具而認定企鵝沒有未來也是一件——這樣的例子一直延伸到06年還有,企鵝的錯誤比那兩家多得多。
就能力來說,現在這個階段BAT三家顯然是企鵝最弱,這是杜立鼎找上他們的最重要理由。
當然,這里面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相比之下,企鵝不但管理層經驗不足,而且人脈關系也最差。
BAT三家都是有著自己的人脈關系網絡的,這一點不可否認。李艷紅曾經是燕大的學生,而且在紐約娶了馬冬梅之后,和紐約華人留學圈有著很深的關系;馬總曾經創辦中國黃頁,以此進入了商務部,有了自己的人脈;相比之下,馬化龍顯然是最弱的一個:他的人脈其實就是他爹幫他聯系上的港商的關系,更直白一點說,就是李超人一家。
馬化龍的父親曾經是上市國企的董事長,正處級干部,潮汕人,通過老鄉關系認識了李超人——這個關系其實本身沒有多近,李超人對企鵝幫助最大的其實也就是李小超人在企鵝成立之初投資給了馬化龍110萬美金,同時聯系IDG也給了他們110萬美金——220萬美金換了企鵝40%的股份,這其實更多的只是交易,不是幫忙。
李小超人做這一筆生意,有他的想法。他不是對互聯網感興趣,而是因為當時董港首想要搞信息港,讓他看到了機會。他大肆投資互聯網公司,表示自己想要在香港搞互聯網,借此向港首要地皮……然而在把想要的地皮要到手之后,企鵝對他就沒用了,他又覺得國內的互聯網人數達到2000萬就已經觸頂,于是就把企鵝的股份賣掉了。
這個操作細節和大局都是鼠目寸光:對企鵝的預估錯了也就罷了,這一個炒地皮的操作直接把香港信息港毀了,香港的未來也全都沒了。不過,李小超人估計不在乎這些,反正他賺到了錢,香港人和企鵝的死活他都不放在心上。
炒房興邦這個道理,香港李家絕對把握到了其中的精髓。
杜立鼎記憶中,李小超人賣掉自己的股份是明年的事,因此上說,估計馬化龍的這一份賴以生存的關系,到明年也就沒有什么意義了。
當然,李小超人賣了股份之后,接手他們股份的是南非的MIH——在有些傳言之中,MIH也號稱是背景深厚的公司,甚至有人說是工行旗下。但是對這些,杜立鼎前世就有著充足的了解,他知道那都是扯淡。
首先,MIH的母公司是南非報業Naspers,這家公司在荷蘭上市,他們的股東是可查證的。他們的第一大股東是南非公眾投資公司PIC——這是南非政府的社保基金在外面做的一家南非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它的控股者是GEPF,占據它股份的89%。GEPF屬于GPAA管理,GPAA則是南非財政部的一個機構,因此追根溯源,可以發現這是南非政府在外賺錢的一個投資公司,它的資金來源是南非的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