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杜立鼎記憶之中,為了進行這種嘗試,他們和蘋果合作,想要現在小平臺上實驗收費音樂,也就有了iPod和iTunes的誕生。而現在****出現,基本上盜版音樂下載已經管不住了,收費音樂肯定沒戲了,他們也只能直接和Napster談判,看看能不能獲得音樂平臺的廣告收益了。
某種意義上說,從他們談判開始,杜立鼎的計劃已經達成了一半,蘋果已經被他害慘了。沒有了RIAA的支持,喬布斯就是本事再大,也沒法再搞起來音樂市場了。而沒有了這一筆資金支持,iPhone的出現也不知道還有沒有可能。
那些太遠,暫時不提。而這雙方的談判,說到底就是分贓。Napster現在急需的就是一個合法性,一個可以合法的在網絡銷售音樂的許可。而歌手們的音樂版權基本上全都在唱片公司,現在RIAA也可以直接把這些授權給Napster。這么做本身其實等于是對音樂人利益的出賣,但是音樂行業的發展,音樂人是沒有發言權的。
而給了這個合法性外衣,RIAA的報酬就是Napster的全部盈利:對于錢,他們一點都不想放過,有多少要多少的。而且就算是如此,RIAA還是賠了很多。因為Napster這樣的音樂網站再怎么賣廣告,也最多就是幾億美金,撐死數十億美金的收益而已。可是唱片市場巔峰的時候達到了380億美金的市場規模,因為互聯網音樂的爆發,他們損失的何止上百億美金?
可是這也是沒法子:更低的成本,更便捷的音樂獲取途徑,這是新模式發展起來的最大優勢。要是抬高成本的話,那么新模式就沒法推廣了。可他們不做,別人就會做——BT技術的存在使得唱片公司沒有退路:他們不合作就只能被盜版商瘋狂吞掉市場,連一點零頭都賺不回來。
合作的話,他們也許還有別的途徑賺回來,不合作的話就是死路一條——RIAA不蠢,他們知道如何選擇。
而交出了全部的盈利,Napster也不會死。作為新創公司,互聯網新秀,他們最值得驕傲的可不是盈利,而是自己的用戶數量龐大,贏在未來。和RIAA一旦商談完成,洗白了自己的案底,那就等于是有了一個光明的前途,可以立即成為股市的新寵了。
網絡音樂第一公司,全新的經營模式,面向世界市場,背靠五大唱片,天才管理者……這種種光環加成,編個PPT,找個會講故事的人,立即就可以在股市一波一波的圈錢,就算是他們自己的音樂業務不賺錢,也一樣可以活得頗為滋潤。
至于說將來他們會不會倒掉,他們靠著股票圈錢的行為會不會引來指責……
那是將來的事,而且也沒人在乎。
甚至就連杜立鼎,考慮的也不是他們的得失。
“這樣看來,Napster應該是真活了。不過他們要合作,肯定得帶上我們,不然的話,我們光是搞遍地開花的BT盜版網站,也能活活坑死他們。這一次分贓,我們肯定得要好處,但是卻不能和Napster,RIAA搶他們手里的錢。音樂市場我們最多玩票,RIAA肯定不會真的分給我們,Napster那邊我們也沒法介入太多,他們有自己的運營規則。但是我們可以要求一些其他的東西……按照我的想法,最好的情況是我們借機把飛書網直接開到美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