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想要上市?”梅卿瑤馬上就聽明白了。
“沒錯,谷歌到了上市的時候,再打這種官司打下去對他們肯定不利,我估計他們肯定是準備在上市之前結束官司,達成和我們的和解。想要做到這件事情,那他們當然就得大出血——這個公司我是花一億美金買的,但是想要買走,谷歌得付給我們15億美金的價錢才可以。”
“還是有些虧了。”對杜立鼎的話,梅卿瑤馬上就做出來了判斷,“15倍只是看著多,可是實際上比起來這個技術未來造成的收益還是很小的數字,更遑論拿到了這個技術之后,谷歌賺到的的可能會是數百億之多。”
“沒辦法,再多的他們肯定不給,而且就算是15億,他們也肯定不會給錢的。谷歌手里其實沒錢,所以他們只能夠用股票的形式給我支付。價值15億的谷歌股票,換來我們放手這個業務,對谷歌來說很劃算。但是我估計谷歌到了上市的時候,估計最多把市值抄到400億美元——要是他們給我們再多的話,我們的持股比例就占到了谷歌前五了,谷歌又不傻,他們怎么會允許自己的競爭對手出現在自己的董事會里?”
實際上要說起來的話,谷歌曾經的CEO施密特,就是蘋果的董事會成員,在杜立鼎的記憶之中,也有傳言說施密特就是借著自己的這個身份便利,從蘋果偷走了手機操作系統的技術交給了谷歌,因此氣的喬布斯大怒,發誓要把谷歌告上法庭,就算傾家蕩產也要和谷歌決一勝負。
當然,雖然喊了這話,但是他終究還是沒有這么做,畢竟商業是很復雜的事情,不可能那么意氣用事。而且說起來的話,當年喬布斯偷施樂,后來施密特偷蘋果,大家做的事情其實也都夠無恥,大哥也用不著笑話二哥。
正因為有著這樣的例子,所以杜立鼎很清楚,將來就算是谷歌真的給自己股票,也不會特別多。想要在谷歌董事會里面安插了人手,然后通過這個獲取了谷歌的商業機密,那未免有些太難了。
“我們要的價格很高,想要讓谷歌付錢有些難。不過只要我們和谷歌說好了,我們只有分紅權,不能干預谷歌的董事會管理,甚至我們不會列席董事會,谷歌對我們持股估計也沒有反對意見。而15億的谷歌股票,在上市之后估計能夠占到谷歌股票總數的2-3%的樣子,這意味著我也將會一舉成為谷歌的前十大股東之一……當然了,因為沒有管理權,其實也就意味著沒有什么卵用,最多也就是以后賣了換錢用。”
對谷歌的股票,杜立鼎并沒有太放在心上:要是前世,能夠成為谷歌前十大股東,杜立鼎非得高興死,但是現在想想,卻沒有了多大意思。
現在的森蘭已經是一個不比谷歌小的公司,而谷歌比起來自己記憶中的規模,卻小了很多。杜立鼎是打定主意不讓谷歌有機會進軍郵箱和瀏覽器業務了,那么谷歌最大的業務就是廣告,雖然說賺錢還是不少,但是比起來記憶之中那個觸角伸向了好幾個方向,獲得了重大成功的谷歌還是差了不少。
谷歌和森蘭,以后還不一定是誰更勝一籌。也正因為如此,杜立鼎也準備早些下手,準備好將來與谷歌競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