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凌陽給了一個標準。
殺頭之罪,只要交納十五萬兩銀子,便可被減免為流放。
如果你銀子真的多得花不完?
那好,上繳五十萬兩,你身上的一切罪名,都可以被赦免。
至于你家人身上的罪名?自然還要再上繳一些銀子。
當然,至此以后,祖孫三代以內,不得參加科舉。
至于原本被判了流放的士紳,繳納個二三十萬兩銀子,就可以無罪釋放。
原本,那些士紳別說二三十萬兩銀子了,即便再多,湊一湊,他們還是能夠湊齊的。
可現在卻不同,自己的家已經被錦衣衛給抄了。
在錦衣衛的眼皮子低下,即便銀子藏得再隱蔽,最后也都給扒拉了出來。
現在,他們又哪還有銀子給自己贖身?
即便有些人懂的狡兔三窟的道理,在失敗之前就已經將自己的家產給分成了好幾份藏了起來。
可這些人都是家大業大,子孫眾多,你即便贖了自己的罪,可父母妻兒的呢?
不還得花銀子去贖嗎?
如此一來,所需要的銀子自然就不夠了。
事情很無奈,可他們又想要活命。
那怎么辦呢?
向昔日的同僚、朋友、親戚借唄!
可昔日的同僚、朋友,現在避著他們還來不及,又怎會借給他們銀子?
親戚同樣如此。
不過家大業大也有一些好處,那就是親戚夠多。
總有一些比較仗義的親戚,會選擇掏出一部分錢來救濟他們。
自然,誰也不會將自己的全部身家都壓在這上面。
一家不夠,兩家、三家……十家、二十家,這總算是夠了吧!
可這些人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過了。
因為現在他們即便被釋放了出來,可無官無職不說,家里的所有產業也全都被朝廷抄沒了。
以后,無容身之地不說,身上還背負著天文數字般的債務。
不能入仕,又沒有了家產,這些士紳自然是落魄的鳳凰不如雞。
更關鍵的是,他們四體不勤,五谷不分,即便想要外出做工糊口,也沒有人愿意雇他們。
至于他們的處境,自然也就可想而知。
朝中的大臣才不會關心他們的處境呢。
現在,國庫已經收繳了不少的議罪銀。
于是在鄭永基的協調下,戶部尚書朱開山大筆一揮,原來拖欠各部的銀子,全都一文不少的發放了下去。
如此一來,自然是各方都很滿意。
兵部自不用多說,工部有錢修黃河堤壩了,吏部有錢給下面的官吏發放俸祿了,吏部有錢修繕貢院和天壇了,刑部也有錢修繕順天府的大牢了。
而戶部自己,自然也是高興異常。
因為即便一下子撥出去了近五百萬兩銀子,可國庫的銀子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多出了上千萬兩來。
這樣的結果,六部尚書誰不滿意?
誰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