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臣若取直道強諫,甚至一去以明志向,該種行為節義顯見,也使皇帝感受到其對政治原則的持守。但如此決絕,又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士大夫對自我價值的否定,此不僅系于個人官位名利之事,也意味著當事者在已然焦灼的局勢中,失去了發揮持續性政治影響力的常規途徑。
閣臣若緘默,直至委曲從君,這有助于當事者獲得皇帝的信任,進而采取可能的手段來緩和緊張氣氛。但如此為之,在強諫明志者前赴后繼的政治氛圍中,則不免要承受關于名節有虧的輿論指責,以及隨之而來的心理焦慮。
總的來說,大規模的君臣沖突既是政治事件,同時也構成一種君臣關系緊張的政治處境。閣臣位勢重要,他們無從回避地要有所表態。在大規模的抗爭活動后,是持續性地以直抗君,還是委曲從君,兩種行為取向皆有其合理性預設,又皆有局限,這構成了閣臣政治處境的兩難抉擇。
在這種政治處境中,閣臣如劉健,取“直”,如李東陽諸人,則從“曲”。
完全的取直,高務實覺得并不甚佳,尤其他是知道大明朝政治走向的人,假設“將來”他也取“直”而致仕罷官,那么這個大明也就幾乎是被宣布“搶救無效”了。因此高務實雖然親手打造了“南疆退路”,但他從心理上是不希望啟用這條退路那一天的。
那么,閣臣取委曲之道立朝,其政治實踐的特征又如何諸如“和緩”之類的形容詞,只是對一種行事風格的簡單化描述,結合李東陽、費宏與王錫爵在首輔任內的政治實踐,高務實當年總結出三點行為特征。
其一即為順從皇帝主張。李東陽在正德元年隨劉健、謝遷一道要求皇帝誅殺用事宦官,正德元年八月至正德七年間,李東陽擔任內閣首輔,在任期間與劉瑾有往來應酬之事。查明武宗實錄可知,在劉瑾被定罪前,再未見李東陽彈劾宦官用事的奏疏。
費宏在嘉靖初年隨楊廷和等閣臣與世宗爭“大禮”,“署名公疏,未嘗特諫”。費宏于嘉靖五年至嘉靖六年間,擔任內閣首輔,充獻皇帝實錄總裁官。查明世宗實錄,閣臣石珤在左順門群臣“伏闕”哭諫事件后尚有持續議禮之疏,而嘉靖三年五月至嘉靖六年二月間,費宏再未公開非議世宗推崇本生父母之舉。
王錫爵在萬歷二十一年被召還為首輔,此后一度支持朱翊鈞提出的“三王并封”之議。朱翊鈞以手札向王錫爵咨詢“三王并封”之議是否可行,王錫爵對言“以情以理言之,似乎無不可行者。”此后王錫爵又于奏疏中云“若冊立,乃陛下家事。”
這三人皆曾經以公開的方式贊成士大夫群體的抗爭性意見,然而在“伏闕”、“封駁”等諫諍方式未能感動君心之際,李東陽與費宏從君留任,王錫爵復出任事,且皆在君臣沖突的焦點問題上有順從皇帝之舉。
其二則為反對同僚強諫。在嘉靖朝“大禮議”焦灼時,許多大臣因君臣關系不合而去位,左順門事件使得士大夫群體受禍慘烈,凡此種種皆使費宏不免于懷疑群臣激烈抗爭舉措的有效性。
費宏說“若無益于天下,而徒欲以直取名,以身嘗難,且使毒流縉紳,如陳蕃、竇武,如李訓、鄭注,如丙寅倉促之舉,則亦不能,且不敢也。”事實上,這個觀點高務實很能理解,甚至他自己的觀點與此也非常類似。
王錫爵自二次出任內閣首輔后,十分注意諫諍言行的策略性,在給同僚的書信中說“竊恐快意一激,則諸公后路遂阻,以此先布私誠,再申密勸,少待外廷封駁之入,而后從中調護之。來教所謂以忠誠感動,以謀謨斡旋,先得我心矣。”
李東陽、費宏、王錫爵轉而慎言君非,但這并不意味著其政治價值觀因強勢君權而發生根本性質的變異,如王錫爵爭取使朱翊鈞早定“國本”的初衷始終如一,其自明心跡云“不肖發瓜州之后,以正月十四日入都,所急在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