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他引用數據說明。
先秦時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終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大女食鹽三升少關,吾子食鹽二升少斗,他推算先秦時,人均吃鹽量每人25克,一年要吃十五斤。
當然,從那時到兩宋趙與芮改制前,鹽的雜質都很多,每人每年吃十五斤也是正常畢竟買來的時候很多雜質在其中。
而兩漢的標準,人均食鹽為22克日,約十三斤一年。
唐朝丁男一人,日給二升米,鹽二勺五撮,小男,女年六歲以下,鹽五撮。
馬光祖以此推算,唐朝人均食鹽是15克日,約九斤一年。
到本朝“價既高,人不樂買,是以至于科敷。”
馬光祖推算本朝人均和唐朝相似,約九斤一年。
而元朝時有記載“兩浙,江東凡一千九百零六萬余口,每日食鹽四錢一分八厘。”這個數據推算,也在16克日左右,約十斤一年,基本和宋相當。
馬光祖在策論中說,我大宋八千萬人口。
按現在人均九斤一年,如果鹽價降低,可能達到十五斤一年,就算十斤一年,每年消耗鹽八億斤。
朝廷每賣一斤,最低價為五文,收稅十文,即十五文,就是一千兩百萬貫。
這都是算的最低量和最低價,事實上估計能收到一千五百萬貫,就已經遠超兩宋歷朝。
但食鹽在古代可不是只是吃。
食鹽在古代還有三種作用,腌制食品,農牧業用鹽,還有人刷牙要用精鹽。
僅腌制肉類,馬光祖推算每年消耗,也得八億斤。
加上其他就算十億斤,又是一千五百萬貫。
接著馬光祖說,鹽價降到十五文,必然打擊原來的青鹽西夏鹽,意思就是可以擴大出口,賣到金、蒙,甚至高麗和日本,占城等地都可以。
綜上所述,朝廷要是改制鹽稅,降下鹽價,百姓們吃的起鹽,產量能跟上,還能擴大出口,朝廷以后鹽稅收入,可望達到三千萬貫。
這數據有些水份,但也不能說太夸張,理論上有可能達到,畢竟后世清朝巔峰期就收到四千萬兩白銀。
清朝鹽稅巔峰在末期,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鹽課入算約4500萬兩有奇,當然,那時人口比現在多多了。
馬光祖這篇文章引用了各種數據,雖然略有水份,也有些夸張,但趙與芮很贊嘆,畢竟很少看到引用數據來寫策的南宋官員,決定任命他為鹽業公司大使。
馬光祖成為大宋國企松江地區此時為嘉興府所在第一任總經理。
馬光祖中榜眼后,先和皇帝單獨見面,聊天,吃晚飯,立刻就驚為天人,皇帝年紀比他還小幾歲,但似乎見多識廣,天文地理無所不精,把馬光祖說的一愣一愣,最后是五體投地,佩服的不行。
在經過三個月的集中授課之后,殿試前三名還留在宮多呆了幾個月,每次皇帝召開小型官員會議,除了召集各重要部門主官外,他們三人也可以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