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剛上班,周良又來了。看看屋里再沒有他人,從公文包拿出一份郵件遞了過去:“鄉長,看地址應該是那份函件,我從網上專門查過那家公司地址。”
“送信的這么早。”李曉禾邊說邊接過了郵件。
周良道:“我這兩天就一直關注著,剛才這是專門去郵局找的。”
“周主任費心了。”說話間,李曉禾撕開封口,取出了里面紙張。
周良沒有多說,打過招呼,離開了鄉長辦公室。
沒錯,正是律師函原件,與收到的傳真件內容一模一樣,只是公章顏色一紅一黑而已。
看著那個大紅章,李曉禾僅有的一點點僥幸也消失殆盡,不禁“嗤笑”一聲:“總玩人,總是玩陰招。這名字含義夠明白了,怎么就沒防備呢?哎,原以為一頓大酒忽悠了別人,到頭來卻被人家算計了。人家是揣著明白裝糊涂,所有過程都是為了引咱上當,咱才是實實在在的傻小子呀。”
“叮呤呤”,手機鈴聲響起。
看到是岳為民號碼,李曉禾趕忙按下接聽鍵:“岳律師,您好!”
手機里傳來聲音:“李鄉長,老宋跟我說了那事,我覺得有以下幾點需要提醒你們:一、金足生輝公司已經對相關產品進行注冊,而且還專門給鄉里發了函,你們絕不能售賣同款產品。二、你們認為,是鐘婉英、師昭把鞋墊賣給了金足生輝公司,然后這個公司進行生產銷售。但這只是你們自己的猜測,沒有任何法理支持依據,以后對外就不要講了,以免授人以柄,甚至引來官司。三、必須停止同款產品生產,否則你們損失更大。四、了解金足生輝公司的背景,了解鐘婉英、師昭的真正身份,也了解二人與金足生輝的關系。這條我幫你們去做。”
“好,岳律師,聽你的。”李秦禾答復著,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我們如果尋求設計創新,不用與注冊圖案雷同產品,是否可以?”
“這個等我再了解一下,看他們注冊時是什么情況,是圖案與款式共同一體,還是單獨分開注冊,注冊方式不同,所代表的法律意義也有區別。”停了一下,岳為民又說,“在了解那家公司情況時,我也適當了解一下他們的工藝,看看與你們的產品有什么不同,有沒有能做的文章。”
“我敢斷定,他們的工藝指定與我們不同,即使有相關標注,即使模仿,也不可能一樣。他們畢竟只是看過、聽過,并沒在當地真正參與生產過。”李曉禾回答的很肯定。
“我了解后再說,一切靠事實說話。”岳為民很理性。
聽出對方要掛斷,李曉禾趕忙追問:“岳律師,固然我們可以停止生產同類產品,但現在已經生產了好幾千雙成品,不可能都留著自己用。可不可以這樣?我們零星的賣,一次也沒多大交易,他們也未必知道。賣完這些存貨,不再生產同款產品,這應該沒問題吧?”
“堅決不行。現在金足生輝已經注冊成功,而且還專門給你們發了函,如果你們有同款產品銷售行為,那就是侵權。而且他們既然能發傳真,那就知道你們在生產,肯定會有專人盯著,沒準就是身邊的人,不要心存僥幸。如果金足生輝公司拿上十足證據,訴諸法律,法院或律師整天找你們,那就太麻煩了。”岳為民反對態度非常堅決,“不要沒事找事,不要犯傻,侵權銷售要不得。”
“好的,聽你的,絕不干傻事。”李曉禾做了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