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縣太爺不由分說便把為首之人抓了起來,定了個“聚眾”的罪名。
大乾律例,聚眾是重罪。
最輕也要判此人一個斬立決。
百姓們自然大怒,且對被抓進去的為首之人有愧,竟聚了好些人涌入城中,圍了府衙,打砸縣衙,把人給救了出來。又把縣太爺拉了打一頓,押到城隍廟外,示眾凌辱,逼迫其寫了一張平糧稅的告示。
末了甚至放火燒了縣衙。
這事情可不小,樁樁件件都是梟首的罪,燒縣衙更是等同于要反。
原本的縣太爺不中用了,巡撫那邊很快派下來一個新的縣官,叫周廣清,到了鄞縣。
其時事情正亂。
可沒想到這周廣清竟很快將事情解決。
他先將那些鄉民叫來,一一問過,問他們是不是要反。
鄉民們哪敢反
周廣清便問他們為何鬧事。
鄉民們說是聽帶頭的人說糧稅有紅包兩封不公平,入城不是來反,是請平糧稅。
周廣清嚇他們說,衙門都燒了,還不叫反
這下鄉民們慌了,紛紛問如何辦才好。
周廣清這才跟他們說,怕朝廷追究下來,不如先把自己撇清,寫個呈文到縣衙,聲明自己并未進城鬧事,本官也為你們平了糧稅,你等照常繳納。如此一來,官兵去抓那帶頭的,也抓不到你們身上。
于是沒過七天,數百呈文便都到了周廣清堂上,人人表示自己并未參與此事,聽從朝廷調遣,謹遵律例,卻是與那帶頭的人劃清了界限。
官府貼了告示通緝此人,懸賞三百兩。
不久便有人向官府舉報。
沒成想,逢著一日,風和日麗,那人竟自己來投了案。
鄉民得聞,一時萬人空巷,觀者如堵。
周廣清到得縣衙堂上一看,但見堂中所立之人,竟是豐神俊朗,淵渟岳峙,渾然無有半分暴民匪徒之態,一身坦然平靜。
反觀周遭鄉民,個個目光閃躲,面有愧色。
張遮至今還記得,周廣清多年后在吏部值房里提起此事時,滿面復雜,像是舊年那件事歷歷浮現在眼前,余下的是滿懷唏噓。
周廣清也是名能吏。
張遮認識他,是因為兩人曾在一處進學。只不過后來他放棄了,周廣清考上了。
只可惜,他運氣實在不算好。
鄞縣事后,他升了官,當了府臺。但京中三年一考績,也不知為何,他連著兩回沒拿著“甲等”,始終在五品上下徘徊。眼看年紀大了,竟不得往前進一步。
負責評績的官員對此諱莫如深。
張遮聽后,說“自古民如草,風往那邊吹,便往那邊倒。跟著人鬧事,無非想平糧稅;一旦危及自身,性命與道義,只能擇其一。舍道義取性命,實乃常情。此過主在縣衙敲詐勒索,那帶頭之人雖有聚眾之名,橫遭背叛,為人撇清關系,情理雖是可憐,法理卻是難容。周大人分化之計乃在常理,只是此人可惜了”
按律,此人當斬。
可沒料到周廣清聽了他的話,卻是嘿然一笑“可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