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鬼子盡整些破玩意兒。哪有國產白酒好。
至于白蘭地
幾十年前,發國由于葡萄酒產量的增加及海運的途耗時間長,導致大規模變質滯銷。這時,聰明的荷藍商人利用這些葡萄酒作為原料,加工成葡萄蒸餾酒。
這樣的蒸餾酒不僅不會因長途運輸而變質,并且由于濃度高反而使運費大幅度降低,葡萄蒸餾酒銷量逐漸大增。發國人學會后又并將其發展為二次蒸餾法。
但這時的葡萄蒸餾酒為無色,也就是被稱之為原白蘭地的蒸餾酒。
到1701年,法國卷入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期間葡萄蒸餾酒銷路狂跌,大量存貨不得不被存放于橡木桶中。1704年戰爭結束,酒商們意外發現,儲存于橡木桶中的白蘭地酒質實在妙不可言,香醇可口,芳香濃郁,色澤也變成了琥珀般的金黃色。正是由于那一偶然因素,產生了真正的白蘭地。
現在,純正的白蘭地要由李自成提前壟斷了。反銷歐洲薅羊毛還不是美滋滋。
伏特加就更簡單了,蒸餾出來的酒精過一道木炭,再摻點水就成了。李自成要提前一百年把它賣給毛熊。喝的他們把老婆打的哇哇叫,然后女人全跑我大順來。
也許這次教會仍然要宣布伏特加為惡魔的發明,管他呢。說的像是他喝的少一樣。
比起威士忌的高貴典雅或者伏特加的純凈甘冽,朗姆酒在文人的筆下,往往與冒險、海盜、野性等字眼聯系到一起。
如果說凱爾特人將威士忌稱作“生命之水”的話,那融匯各民族智慧和孕育著海洋氣息的朗姆酒更像是“自由之水”。
英國詩人威廉詹姆斯說“朗姆酒是男人用來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寶,它可以使女人從冷若冰霜變得柔情。”
而作家海明威更是朗姆酒的忠實粉絲,他的傳世名著老人與海正是抱著朗姆酒瓶寫出來的。他所鐘愛的莫吉托或者達伊基里也都是用朗姆酒調配的雞尾酒。
村上春樹也說,“詩歌與象征性自古以來就是密不可分的,就像海盜與朗姆酒”。
描寫海盜的著名金銀島里寫到海盜獨白“朗姆酒是我的肉,也是我的水,是朋友,也是老婆。要是我喝不上朗姆酒,就像是一條被風浪掀翻后飄到岸上的老破船”
面對詭異多變的大海和絞刑架的命運,朗姆酒成了海盜們舒緩壓力的最愛。他們用朗姆酒御寒,也用來給傷口消毒,買賣得手后自然也要用朗姆酒狂歡一把。
朗姆酒,常以“火酒”和“海盜之酒”的名號為人所知。它是以甘蔗為原料生產的一種蒸餾酒。
用甘蔗壓出來的糖汁,經過發酵、蒸餾而成。口感甜潤、芬芳馥郁。原產地在古吧。
甘蔗在大航海時代被帶到了南美,從此安家落戶。也由此才輾轉誕生了朗姆酒。
也許是因為朗姆酒誕生于新大陸,它不僅是海盜之酒,更伴隨著獵奇、探索與自由。
1718世紀是大航海的時代,地理上的大發現,史無前例的點燃了人們探險的熱情。
不管是為國出征的海軍,胸懷遠大的海洋學者和博物學家,找尋黃金之國的冒險者,還是肆意妄為的海盜,朗姆酒都激勵著他們的野心,鼓舞著他們的激情,伴隨他們在海上乘風破浪。那是一個人們感覺到自己在征服世界的時代。
或許朗姆酒所代表的海盜精神就是我們心中那向往又需要克制的人類天性。
現在,朗姆酒也要被李自成提前數十年擴散出去了。
當然,為了給朗姆酒賦予更多的意義和噱頭,它的原產地仍然會被設定在南美。
還有杜松子酒,這次也會提前半個世紀誕生。
另外,也許大黃酒同樣是個好選擇。
據說歐洲佬特別喜歡大黃,只是李自成暫時也沒空搞大黃果酒出來薅羊毛。現在有了夸克窮這倆鬼佬協助,倒是可以試一試了。
大黃,這原料當前只有大明朝可以大量出口。
大黃是中醫常用藥物,使用歷史至少有兩千年了。它作為治療便秘的瀉藥,又能作為治療疾、腹瀉的收斂劑,還具有攻積滯、清濕熱、瀉火、涼血、祛瘀、健胃解毒等功效。
比如,以肉奶為主食的民族,在還不知食茶以前就全靠中國的大黃,把它視為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