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許應元正是在二十歲那年入贅到文安城北一戶姓弓的裁縫家為婿。裁縫屬匠籍,居于平民里的中下層,但在城里有鋪子,全家憑手藝吃飯,生活狀況遠比許家寬裕。
贅婿的社會地位很低,入贅時還得與女方家簽招贅文書,內容相當于賣身契。許應元進了弓家,幫岳父岳母打理裁縫鋪,因手腳笨,學了一年手藝仍不出了師,便經常遭女家數落。
四個月前的一天早上,鄰居聽見許應元與岳父母大吵一架后離家出走。弓老夫婦以為他像往常那樣賭氣回許家了,也沒做理會。
過了半個多月,許應元的爹許老漢來看許應元,兩家一對口風才知許應元沒去過許家,竟不知所蹤了。
許老漢找尋一陣,疑心兒子被弓家害死,去縣衙報了官。
縣令派人搜查,發現前三天人們曾在城東的河溝里撈出一具男尸。那尸體是被勒斃的,臉部被砍得稀爛,身高體型很像許應元。許家人來認尸,都說是他。
縣令將弓家夫婦和弓娘子抓起來拷問,逼令他們供認殺害許應元一事。俗話說“三木之下何求不得”1,弓家三口被打得體無完膚,死去活來,弓娘子不忍父母受苦,承認自己勒死許應元后毀尸丟棄。
縣令卻說“你一個小女子縱能偷襲殺人,也斷無力氣獨自拋尸,身邊定有幫兇”
弓娘子十根手指都被拶指夾碎了,仍舊供不出幫兇是誰。
縣令派人去問弓家的近鄰,聽說弓家有個侄兒丁華常在弓家走動,與弓娘子青梅竹馬甚是親厚,就認定丁華與弓娘子通奸,嫌許應元礙事,故而合謀殺人。縣令當即命人將他捕來審訊。
丁華挨不住酷刑也按他的意思招認了。
縣令不信弓家老兩口不知情,再用刑逼供,兩位飽受摧殘的老人最終慘死在夾棍下。
“那弓娘子為救父母才甘愿認罪,見父母慘死便當堂翻供,縣令罵她刁滑,竟讓獄卒把她吊在牢里放飛鳶。”
所謂“放飛鳶”是一種監獄特有的酷刑。將人的雙手反剪,用粗麻繩捆住兩根拇指,再離地高高吊起,那痛楚撕心裂肺,常人根本無法忍受。
可憐那本就半死不活的弱女子怎經得住這等磋磨,哀嚎到半夜便咽氣了。
“縣令見只剩下丁華一個從犯,就依律判了斬首,還沒等上司批復,丁華也瘐死在牢里,一家人就這樣齊齊整整送了性命。”
蔣少芬說得嘴干,拿起茶碗喝水。春梨不寒而栗,緊緊挽住柳竹秋的胳膊。
柳竹秋憤慨道“那縣令如此審案,實是草菅人命。首先那河溝里的尸體面目全非,應該多找些認識許應元的人參與辨認,怎能僅憑許家一面之詞就認定是他”
蔣少芬咽下茶水,代入更聳人聽聞的訊息。
“這案子最奇的地方還不是弓家被滅門,聽表姑奶奶家2的下人說,就在十來天以前有人在文安見到那許應元,還跟他說了幾句話。”
“許應元沒死”
柳竹秋和春梨同時瞪大眼睛,在巨大沖擊下心跳加速。
“是啊,他只出現了那一次,往后就再沒人見過。這事已經傳遍了文安縣城,老百姓都替弓家抱不平,說他們是冤枉的。想是動靜鬧太大,前天縣衙貼出告示,說那見過許應元的人是在造謠,已被押入大牢受審,其他人再敢議論散播此事,就與那人同罪。搞得文安人心惶惶,表姑奶奶家的人也叮囑我別跟外面的人說,生怕惹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