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軍事編制以一戰主力交戰國部隊編制為依照,經過適應性的修改后,具體數據如下:
一國防軍標準步兵連:
包括三個步兵排、一個機槍排、一個淄重班、一個連指揮部,10輛馬車,13匹馬。
1機槍排:兩挺重機槍,四挺輕機槍,三輛馬車,一個少尉排長,一個軍士長副排長,一個輕機槍組組長士官、一個重機槍組士官,一個士官步兵班長,
一名軍官,四名士官,二十三名士兵。共28人。
2步槍排:三個步兵班,一個班十人。
一個少尉排長,一個軍士長副排長,三個士官班長,27名士兵,共32人。
3淄重班:一個士官班長,九名士兵,7輛馬車。
4連指揮部:上尉連長一名、中尉副連長一名、五名專業士官(測繪、通信等。)一個士官班長,9名士兵,共15人。
一個標準步兵連包括一個上尉連長、一個中尉副連長在內總共151人。
二步兵營:
包括三個步兵連、一個迫擊炮排、一一個重機槍排、一個輕機槍排、淄重排、一個通信班、一個營部。
1一個迫擊炮排:軍士長一人,士官3人,55毫米迫擊炮九門,士兵20人,共24人。
2重機槍排:4挺重機槍,共18人。
3輕機槍排:6挺:24人。
4淄重排:32人。
5通信班:10人。
6營部:一個警衛排32人,一個少校營長、一個上尉副營長,三名營部軍官,五名士官,共42人。
一個步兵營包括一個少校營長、一個上尉副營長共561人。
三步兵團
:3個步兵營、一個炮兵連、一個淄重連、一個團指揮部。
1炮兵連:三個炮兵排,一個輕機槍排,一個步兵警衛排。
9門75毫米野戰炮,3挺輕機槍。
上尉連長一名,中尉副連長一名,5個軍士長,18名士官,130名士兵,共1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