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意外的看了一眼面色波瀾不驚的林櫻。
他也是沒有想到林櫻的箭術居然那么好。
不僅箭術好,眼神也好。
那么遠的距離,又有樹木枝葉遮擋,普通人看野豬都不一定看得到,她卻以超難度的條件完成了這次獵殺。
賀辭沒問,林櫻也沒說。
她的箭術本來就挺好,再加上賀辭的弓箭也很不錯,這樣下來,她射中野豬眼睛的幾率本來就比較大。
野豬必死無疑,賀辭那一刀捅進了它的脖子,剛才當場就飆了很多血,現在兩人順著血跡,毫不費力地追了上去。
也不是不可以休息一下再去追,但就怕被別人撿了便宜。
野豬到底是沒能跑多遠,林櫻和賀辭是在一個小山溝溝里面找到它的,彼時野豬已經死透了,躺著的地方淌了一大灘鮮血。
這是一頭比較小的野豬,不重,賀辭找來藤條把野豬的腿綁著,然后拖著野豬,兩人準備回去。
現在看到這頭野豬的時候,林櫻就在垂眸沉思,這頭野豬應該怎么辦。
是殺了吃了還是賣了?
這野豬小,野豬肉嫩,不老,吃起來更好吃,賣的話應該能賣個好一點的價錢。
可是這通身的肉弄下來估計也就只有三十多斤,并不多,兩家平分,賣也賣不了多少錢,吃的話剛好。
見她眉頭微皺,似乎是在想什么,賀辭一邊走一邊問:“怎么了?在想什么?”
林櫻把自己心里想的跟他說了一下,聞言,賀辭沉思了一下,便道:“你的賣了,我的留著吃吧,就放在你家,我偶爾去蹭頓飯就可以了,這樣既可以買錢,又可以吃肉。”
林櫻幾乎是瞬間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當即拒絕:“不行!”
哪有這樣的道理,她的那份用來賣錢進了自己的口袋,賀辭那一份卻拿出來吃,而且是她們一家子也跟著吃,這點她做不出來。
雖然是說他來蹭飯,但以賀辭的脾性,估計基本不會常來,頂多吃一兩次。
賀辭看著她的眼睛,說:“我認真的,我們現在既然已經合作了,那就不要計較那么多了,我家里就我一個人,吃不了太多,而且我做飯難吃,這肉拿回去了我也不會拾掇,還不如放在你家,我去蹭飯。”
“再說了,我知道你心疼林叔和妹妹,想把肉留給他們補身子,但又想賣點錢,做生意也確實需要點銀錢,這樣弄的話,一舉三得。”
最主要是,這樣一來,他可以多點理由去找她。
當然,這點賀辭沒說。
林櫻想了一下,覺得他說的有道理。
不過賀辭有一點想錯了。
她打算賣野豬肉,并不是為了買那幾百文錢去買黃豆做豆腐生意。
她是準備把肉直接賣到鎮上酒樓里面去。
賣的是肉,也是菜品。
那樣就比較賺錢多了。
而且這十幾斤野豬肉只是打頭陣的,如果在酒樓里面賣的好的話,以后說不定酒樓還會持續跟她購買野豬肉。
這片山林野豬比較多,有很大很老的,就是對付起來不太容易,不過也都還好,畢竟不是獅子老虎那樣的猛獸。
稍微想了一下林櫻就沒有再矯情了,點了點頭:“那行,那留一半我們兩家吃,剩余一半賣了,賣的錢用來做生意。”
眼下兩家的條件還是村里排的上名號的倒數,還是要加緊步伐發家致富。
別的不說,至少要讓家里吃喝不愁,再蓋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