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巖再次舉牌,喊道:“我出一百二十萬!”
“打起來了,打起來了!這兩個公司怎么回事?較上勁了?”其他的公司老板都竊竊私語,不知道劉巖和陳總為什么會互相抬價。
“一百三十萬!”陳總再次舉牌,其實他心里已經有點慌了,雖然聲威體育財大氣粗,但勝達體育是后起之秀,他想要嚇唬住劉巖,看來行不通了。
果然,劉巖很快就再次舉牌,直接喊出了“一百五十萬”!
這一下,陳總有些猶豫了,劉巖面對他的強勢,非但沒有氣短,反而加大了競價力度,這才是第一項競標,他有些吃不消了。
工作人員見陳總沒有舉牌,就慢悠悠的喊道:“勝達體育出價一百五十萬!一百五十萬一次,一百五十萬兩次……”
說到這,他又看了一眼陳總,發現陳總緊緊握著牌子,但沒有舉起來。
“一百五十萬三次,成交!”隨著工作人員的小錘落下,第一項競標結束了,劉巖拿到了賽場的第一廣告位,其他公司只能在邊邊角角上打廣告了。
之后的幾個項目,劉巖故意放棄了幾個,不過他只要想要爭取的,都舉牌到了最后,在別人眼中,他的錢就不是錢了,就是個數字而已。
陳總除了在第一輪和劉巖爭到了最后,其他的競標項目,他沒有再和劉巖相爭,一直臉色鐵青的坐在那里,偶爾舉了幾下牌子。
可以說,在這次競標大會上,劉巖的勝達體育風頭完全蓋過了聲威體育,陳總簡直就是自取其辱。
在競標大會結束后,組委會又在運動員的服裝上有了爭執,對于運動員來說,他們只愿意穿自己代言的品牌,不同意上面印有其他品牌的字樣,所以劉巖的要求被大部分運動員抵制了。
劉巖知道這個消息后,沒有馬上做出回應,而是通過阿笛體育公司和這幾名網球選手搭上了線。
這是劉巖計劃的一部分,阿笛和勝達體育合作的項目之一,就是雙方代言的運動員,要在對方贊助的賽事中,進行配合。
比如,這次在華夏舉辦的比賽中,代言阿笛產品的運動員,要對勝達體育的要求作出妥協和配合,而在歐洲舉行的比賽,代言勝達體育的華夏運動員,也要配合阿笛的要求。
這一項合作提議,其實對阿笛不太公平,因為阿笛旗下的運動員,都是世界大牌球星,所以當初阿笛的董事會不同意和勝達體育簽訂合作協議。
不過既然合作了,那么就要按照協議執行,其實這也是阿笛董事長看中了劉巖,以及華夏體育的潛力,他覺得華夏體育人才會在幾年之后,成為世界體壇的一股重要力量!
這些運動員接到了阿笛總部的通知,他們這才明白,勝達體育來頭不小,于是他們都同意了劉巖的要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