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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辛根的旅程注定不會一帆風順,畢竟,這可是和北非的大胡子們搶黃金去了。老馬說過,有300的利潤,它資本家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首的危險。
很顯然,用鹽去廷巴克圖換黃金,利潤何止300十倍百倍都有。所以,這樣的暴利面前,別指望那些北非的大胡子商人會守規矩。殺人越貨什么的,不過是正常的操作。
所以,莫辛根的隊伍,才會準備了上百埃及奴隸騎兵,和20名火槍手,隨時應對可能的廝殺。
好在,撒哈拉沙漠的條件極為惡劣。一般商隊的規模,都不會很大。因為,穿越炎熱的撒哈拉沙漠,是對勇氣和意志的非凡考驗。換做一般的歐洲人,根本難以橫跨這樣的酷熱沙漠。
也就馬林搞出了個斗笠傘,可以比僅僅身穿白袍更加涼快。不然,馬林的隊伍都不敢保證能橫跨撒哈拉沙漠。
白袍再什么反光,還是吸收了不少熱量的。而頭上頂個大的斗笠傘,相當于頭上有個移動的涼亭,隔熱效果不是強了一點兩點。
當然,馬林也知道,這是北海國的秘密武器。要是被人學了去,別的歐洲國家同樣也能橫跨沙漠了。
因此,馬林下令一旦商隊靠近居民區,就把斗笠傘給藏進麻袋里,放在駱駝背上,免得被人學了去。
畢竟,要是這東西傳開來,北非大胡子們橫跨沙漠就更輕松了。畢竟,人家對熱帶沙漠氣候更適應。要是成千上萬的北非大胡子涌過來,莫辛根的隊伍浪花都沒法翻起
另外,馬林還讓手下的眼鏡工匠,給莫辛根一行人,每人都配備了沙漠行走的神器墨鏡
熱帶沙漠陽光毒辣,而且風沙鋪面。所以,阿拉伯人經常用白布擋面。但是,撲面的封殺,影響最大的不是臉上其他部位,而是眼睛。
所以,在華夏古代塞外行走時,所戴的斗笠面前,都有面紗。既可以遮擋風沙,也能看清前方。
但這種透光的面紗一般都是絲綢做的,可中東和北非沒有啊。所以,阿拉伯人只好蒙著百步面罩,瞇著眼對抗風沙了。此外,古代的蒙古人也是。為了抵擋風沙,經常瞇著眼。因為瞇習慣了,結果很多人都有些瞇瞇眼。這不是天生的,而是對抗風沙的需要。
而且,沙漠地區陽光強烈,眼睛睜太大,不但容易進風沙,還容易被強光灼傷。所以,沙漠地區的人瞇眼是常事,也是習慣。
而有了墨鏡則不一樣,戴上墨鏡后,就可以不懼強烈的陽光,還能正面抵擋風沙,在沙漠里好用得一塌糊涂。比如,后世美軍在中東地區的美國大兵,基本上就人手一個墨鏡。而且,很多人的墨鏡還是防彈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