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開始談判,楊程義有一系列的不滿,主要是針對合同中有嫌疑制約楊景行人生自由的那些條款。比如楊景行帶人參加的一切商業或者非商業的活動都要公司同意,而公司要楊景行的人去參加的一切商業或者非商業的活動,楊景行不能拒絕。
說了一系列后,張彥豪覺得楊程義比較內行,就把公司的法律部門的人找來了。張彥豪在許多地方做出了讓步,但是也新加了許多條,針對的就是楊景行的作品,強調的是合同期內他的一切作品的版權都要優先賣給宏星公司,那怕是給付飛蓉唱的,版權也屬于宏星公司。
再就是關于楊景行的藝人,也就是付飛蓉,將委托給宏星公司培養,培養費用由楊景行負責,可由宏星公司墊付,當然是等付飛蓉賺錢了還。
關于這個培養費用,張彥豪說一般都在一百萬左右,居然還有詳細的表格。楊程義本來是不想讓兒子背債的,可是楊景行堅持自己努力償還。
用了幾個小時,合同就擬定得差不多了。總的來說,楊景行幫自己和付飛蓉爭取到了很大的自由空間,但是表面看上去能分享的利益也少了許多。
在父母擔憂又期盼的注視下,楊景行用陶萌送自己的鋼筆在最后打印出來的正式合同上簽了字。
張彥豪簽字后和楊景行握手“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楊景行還是知道自己的地位“謝謝張董多關照。”
然后,張彥豪還給了楊景行一份經紀人和藝人之間的合同樣本,讓這個純新手好知道怎么去和付飛蓉去簽約。
楊程義邀請張彥豪一起吃晚飯,張彥豪賞臉了,甘凱呈當然也一起。這時候蕭舒夏又活躍起來,問“段麗穎她平時來不來公司”
張彥豪說“我打個電話,看她有沒有空她喜歡楊景行。”他當著面給段麗穎打電話“哎剛剛和小楊簽約,他父母來了,說一起吃個飯哎,那好,我們先找地方,帶來帶來”
張彥豪掛了電話對蕭舒夏說“剛接兒子放學,我們找地方她再過來。”
蕭舒夏激動了“聽她唱歌十幾年了,就是沒見過真人。”
楊程義問兒子“叫不叫你的歌手過來”
楊景行說“算了。”
張彥豪問“你們還沒見過付飛蓉”
蕭舒夏又擔心“就是沒見過,不知道人怎么樣。”
張彥豪說“人應該還沒問題,看樣子老實,聲音不錯。”
到了吃飯的好地方后,楊景行在外面等段麗穎,楊程義他們先進去了。等了一刻鐘,段麗穎來了,開一輛大氣的黑色suv,裹著圍巾和太陽眼鏡。她兒子才四五歲,胖胖的裹了一身羽絨服還蹦蹦跳跳,蠻可愛。
楊景行迎上去“段姐。小朋友,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小兒子看楊景行“叔叔你好,我叫胡迪。”
段麗穎笑“這是楊景行哥哥,不是叔叔。”
楊景行笑“是叔叔。變形金剛,能不能借我玩玩”
“不行”胡迪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