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偶爾抬起來看向顧陌的眼神,卻還帶著幾分鄙夷。
顧陌冷笑一聲。
“這次的事,是她自己鬧出來的,她明知道咱們是什么樣的人家,明知道我們招惹不起那些人,明知道殺人會被巡捕房抓,可她偏要去強出頭,出了頭自己又沒本事承擔責任,就找自己的姐姐,難道我活著的最大價值,就是出賣自己的身體去換你們的好日子,關鍵時刻還要被你們推出去送死嗎娘,你真的有把我當成是你的親生女兒嗎還是說你和那些人一樣,覺得自己女兒是個卑微下賤的歌女舞女早就該死了”
顧母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大女兒會委屈。
她想到女兒在為顧家丟人,卻沒想過他們的好日子都是女兒去丟人換回來的。
當一個人一直不求回報的付出,剛開始她的付出會被人感激銘記,但時間長了,接受付出的人,只會習以為常理所當然。
甚至當你有一天不愿意再付出了,對方還會覺得你無情無義。
現在顧陌面對的就是這種情況。
這個家的所有人都是原身的責任,她用自己十年的青春為這個家換來吃的穿的,結果她自己卻反而成了這個家地位最卑下的人。
她自己賺的錢,她沒有資格花。
她養大的弟弟妹妹,她無法從他們那里得到一點尊重和感激。
她孝順的母親,也吝嗇于給她一點關愛。
總之她想要從這個家索取一點,就是沒有資格的。
然而顧母卻不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錯。
她說道“小陌,你怎么能這么說,誰家里又不是這樣呢一家人不就該相互著想嗎”
“相互著想娘,從我十五歲到二十五歲這個家誰為我想過我天不亮就出門,去百樂門唱歌跳舞,深夜才能回家,干的最多,吃的最少穿的還要撿我妹妹不要的,你們以為我就不會累嗎我就不會難受嗎”
這時,原身的弟弟顧漢開口了。
“大姐,你有完沒完啊二姐又不是故意殺人的,她只是無心之失你非要一次又一次的提起這些事讓二姐心里難受嗎還要拿你做的那些事來說,你去百樂門當舞女的時候,我們可還小,沒有逼你去當舞女,你自己自甘墮落,愛慕虛榮,憑什么都往我們身上推啊你當我們稀罕你賺回來的那些錢是不是要不是娘非要給我花,我都恨不得丟給路上的乞丐”
他一臉的清高,神情孤傲,看著顧陌的眼神像是在看什么垃圾。
不知道的,還以為書是顧陌逼他讀的,新款時髦衣裳皮鞋是顧陌逼他買的。
“大姐,你就說吧,你到底愿不愿意去為二姐頂罪”
顧陌,“不愿,你那么能,你去為她頂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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