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后世,普通的百姓也談不上什么自由平等,需要普通百姓賣命的時候,大爺大伯大嬸子叫得一個親切,然后轉頭就是拿著針管準備來一針,表示這是『刺激』政策,就像是給牛馬抽血注射興奮劑一般。
在華夏古代民智不高的情況下,墨家是必須要改的。
民本和農工,顯然更加適合墨家的定位,并且也不會太超前以至于扯到蛋。
法家么,在秦朝的應用還是很成功的,只不過是類似于后世的軍事管制之下的計劃經濟,在戰爭暫停期間,就無法跟上百姓生活的需求,強行壓制必然就是嘭一下,宛如高壓鍋爆炸了。
在墨家徹底被敲死,法家被一桿子掃下船之后,笑到最后的當然就是儒家。
儒家撿起了留在船上的墨家和法家的包裹,然后扔掉了包裹皮,將法家和墨家的東西,藏到了自己的袖子里。所以,將儒家拆分出來的前提條件,也是具備的,畢竟儒家之中有一些東西原本就是其他學派的。
因此,斐潛需要考慮的問題,就變成了三個學派在權力結構中的位置如何?
又如何避免沖突?
比如,法家重法律和集權,墨家強調平等和實用,儒家注重道德教化,這三者可能在統治方式上有矛盾的時候,要如何調和?
法家的嚴刑峻法與儒家的仁政德治如何調和?
墨家的民本和農工可能會推動科技和手工業發展,但古代中國重農抑商,這是否會改變國家的農業的根本?
如此,等等。
而且斐潛還需要考慮這種制度演變的不同階段會不會有什么新的變化。
比如在初期,可能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權力之間覆蓋沖突的不多,分工也比較明確。然后到了中后期,就出現了三不管地帶,亦或是有油水的大家都想要搶,權利爭奪之下演變成為制度崩塌。
三者對外的時候無往不利,但是三者對內的時候,就像是在演武堂的拆臺,也是同行才知道毒手應該下在何處。
土地兼并是王朝衰敗的主因之一,所以斐潛又需要重新設計土地制度。
要限制土地集中,促進公平分配。
單純的將土地回收,然后下發給普通的百姓民眾,并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因為百姓民眾是會增加的,而土地的增速,不管是哪朝哪代都是遠遠小于人口的增速,因此在所謂分發給屯田戶,或是自由民等方式,只能在建國初期人口稀薄的情況下進行,稍微過個幾十年,土地分發制度肯定就會崩壞。所以解決的辦法就兩條,一條是土地完全國有化,另外一條就是定期重新分配,但是這兩條路都有一個相同的問題,就是如何避免官僚腐敗是關鍵。
然后為了減緩和監督官僚的腐敗,三家分權的內部競爭就可以成為相互去除病灶的一種手段。
同時三家分權確保權力制衡,也可以防止任何一方獨大,但是這又需要有超出三家分權的上級機構,最高首腦,比如皇帝,或是丞相進行平衡或是裁決。
斐潛覺得,丞相或許會比皇帝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