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這一點我早就看出來了。”李虎點頭。
“啊?你早就看出來了?”趙信深感意外。
“是的。”李虎點頭。
當李虎剛一走進這間酒吧時,他便發現,那些所謂的客人,穿得中規中矩,而且大部分都是心不在焉的樣子,一看便知,他們根本不是酒吧的常客。當然,少部分客人除外。
“那你還想當這種冤大頭?”趙信問道。
“不當又能怎么辦?難道你覺得我們還有其他辦法可以安全地離開這里?”李虎白了一眼道。
“為什么不能?我們可以跑呀!”
“你覺得我們能跑掉?”
“這實在不行的話,那就跟他們拼了!看我怎么捅爆他們的菊花!”趙信不服氣地說。
“大哥,你這么快就忘了?人家手里有槍啊。”李虎提醒道。
是的,正是因為對方手里有槍,李虎雖然會魔法,卻也不敢輕舉妄動。畢竟到目前為止,李虎還不知道,魔法是否能夠抵擋住熱兵器的射殺。在沒有把握之前,還是小心一點為妙。
“是哦,那我們到底該怎么辦?”趙信問道。
“還能怎么辦?我把話都放出去了,不花五百萬把酒吧買下來,你認為我們今天能夠順利脫身嗎?”李虎白了趙信一眼道。
“好吧,既然你辣么有錢,那就隨你任性好了。”趙信皺眉道。
“這是沒辦法的事。”李虎搖頭道。
“至少要砍一下價吧?看他們能不能少點?”趙信說。
“必須要砍啊!買東西不砍價,才是真正的傻子!”李虎道。
說著,李虎徑直掏出一張銀行卡,瀟灑地丟到對方桌上,大咧咧地說道“喂!剛才我跟我大哥商量了一下,只要你們給我打個八折,四百萬,我馬上就付現金買下你們這間酒吧!”
“四百萬?現金?”大肚子和光頭一聽,頓時喜上眉梢。
“對!就是四百萬現金!爽快點!行,還是不行?若是行,我馬上刷卡付你們錢!若是不行,那就拉倒!”李虎大手一揮道。
“這好吧,四百萬就四百萬!既然小兄弟這么爽快,那我們也就不啰嗦了。那個,小兄弟,你請稍等一下,我們馬上就去把轉讓合同拿來給你過目!”大肚子說道。
“搞快點!我趕時間!”李虎不耐煩地說道。
“好好好!”
很快,李虎拿到了轉讓合同。
“小兄弟,這份合同,你請過目一下,如果沒問題的話,你就在這簽了吧?”大肚子笑著對李虎說。
“急什么?讓我先把合同看清楚再說!如果你們在合同上坑了我,那我找誰去?”李虎沒好氣地說道。
簽合同連看都不看一眼就簽的人,必定是傻子!
李虎不傻。
因此,李虎在合同上簽字之前,認真地看了一下合同。
果然!雖然李虎文化水平不高,但他還是發現,這份合同上面,疑點多多。
其中最可疑的一條是“乙方獲得酒吧經營權之后,不得繼續使用酒吧原有名稱,黑色玫瑰,而必須改名。”
擦!有貓膩!酒吧為何非要改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