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放高利貸的一看這情況,就猜到,這是有人把王媒婆掐死,搶她的錢了。
而袁夢美母親可是親口說,袁夢美來王媒婆家借錢了,那幾乎可以肯定,是袁夢美來借錢,要么是王媒婆不借,要么是她沒有袁夢美索要的那么多錢,二人說崩了,袁夢美把王媒婆掐死了。
死了人,可是大事情:
在這地方,賣身為奴的人,只能算是其主人的財物,主人有權打殺、賣掉;
欠了債的人,債主也有權把欠債之人的胳膊、腿砍掉。
但平民、自由人可是受王法保護的,任何人不得無辜打殺。
現在,發現王媒婆被人掐死了,很可能家里的財物也被人搶走了,這些放高利貸的,便趕緊向官府稟報。
官府派人前來查看,然后一番問詢,把重點嫌疑人定為了袁夢美。
他們調查周圍之人,那些看見袁夢美逃跑的拾糞的、放牛的,便把他們看到的告訴給了官府。
官府便派人尋找、抓捕袁夢美,并往周圍郡縣下文書,拘捕他。
且說這些放高利貸的,沒有找到袁夢美,便把他的父母抓了回去,并放言,讓袁夢美前來還錢,如果他敢不來,那放高利貸的已經把他的父母買為了奴隸,他們會每天砍掉他父母一只手、一只腳。
如果他父母的手腳都砍完了,那就一截一截地砍他們的胳膊、腿。
等胳膊、腿砍完了,就把他們的頭砍掉。
而袁夢美既沒有湊夠所欠的高利貸錢,又掐死了王媒婆,別說放高利貸的說砍他父母的胳膊、腿,就是把他父母千刀萬剮、抽筋扒皮,他也不敢來見這些放高利貸的。
因此,他父母的胳膊、腿,注定會被一段一段地砍掉,最后被殺死。
而他父母開始幾次被砍掉胳膊、腿的時候,他們還想著,如果能用他們的胳膊、腿、受的這罪、生命,保住他們兒子,那他們就是受了這些罪、丟了命,也是值得的。
但他們被砍了幾次之后,慢慢地,他們后悔了:
原本他們好好的一家人,卻因為他們貪圖鄭財主的十倍彩禮,把女兒給鄭財主的兒子配了冥婚,被鄭家殘忍地殺死了;
鄭財主家給的十倍彩禮莫名其妙地丟失不見了;
他兒子賭博、借高利貸,他們為了給兒子還高利貸,賣了田地、房產,他們自己也賣身為奴,現在又因為兒子還不上欠的高利貸錢,而被如此殘忍地砍掉了胳膊、腿……
無比地疼痛、絕望,令他們無比地懷念他們女兒沒有被說給鄭財主兒子時的生活:
他們女兒聽話、乖巧、勤快、孝順,可他們為了那十倍彩禮,為了能給兒子娶一個有錢人家的女兒,把女兒給鄭財主的兒子配了冥婚。
現在女兒死了,兒子賭錢、借高利貸,一下子把整個家都弄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