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宰卿,小宰中大夫,則卿上大夫也。《王制》曰:“諸侯之上大夫卿”,蓋非特諸侯之卿為然也。卿之字,知進止之意,從皀,黍稷之氣也。黍稷地產,有養人之道,其皀能上達,卿雖有養人之道而上達,然地類也,故其字如此。夫之字與天皆從一從大;夫者,妻之天故也。天大而無上,故一在大上;夫雖一而大,然不如天之無上,故一不得在大上。夫,以智帥人者也;大夫,以智帥人之大者也。士之字與工與才,皆從二從—,才無所不達,故達其上下;工具人器而已,故上下皆弗達;士非成才,則宜亦皆弗達;然志于道者,故達其上也。士,事人者也,故士又訓事;事人則未能以智帥人,非人之所事也,故未娶謂之士。下士謂之旅,則眾故也。旅之字從于從從,眾矣,則從旌旗指揮故也;從旌旗指揮,則從人而不自用,下士之為旅,則亦從人而不自用者也,則其藏也,付則以物付之。史之字從中從又,設官分職以為民中,史則所執在下,助之而已。胥之字從疋從肉,疋則以其為物下體,肉則以其亦能養人;其養人也,相之而已,故胥又訓相也。卿從皀,胥從肉,皆以養人為義,則王所建置,凡以養人而已。徒之字從辵從土,徒無車從也;其辵而走,則親土而已,故無車而行謂之徒行也。鄭氏以為府、史、胥、徒皆其官長所自辟除,蓋自下士以上,皆王命也。而穆王命大仆曰“慎簡乃僚”,則雖以王命之,而為之長者,得簡之也。府、史、胥、徒雖非士,而先王之用人無流品之異,其賤則役于士大夫而不恥,其貴則承于天子而無嫌。《婚義》曰:“天子,三公、九卿三孤六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卿則上大夫也。周禮纔書卿,了無上大夫;只書中、下大夫。《王制》曰:“諸侯之上大夫卿。”蓋非特諸侯之卿然也。春秋初,鄭厲公云上大夫之事,見周制尚存。到中間,如晉有上卿,又有上大夫,其制皆變了。自士以上,皆王命也。而穆王命伯冏為大仆,曰:“慎簡乃僚。”則雖以王命命之,而為之長者,亦得以簡之也。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有藏則置府,有書則置史,有征令之事則置徒,有徒則置胥,有市賈之事則置賈。府、史、賈、胥、徒,皆賦祿焉,使足以代其耕;故市不役賈,野不役農,而公私各得其所。……孟子所謂庶人之在官者。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王藉千畝,而甸師徒三百人,則為其以薪蒸役內外饔之事,非特耕耨王借故也。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醫,中士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