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醫,中士八人。
瘍醫,下士八人。
獸醫,下士四人。
食疾瘍獸醫,無府史徒者,醫師聚毒藥以供醫事,則有藏矣,故有府;掌醫之致令,而使之分治疾瘍,稽其事,制其食,則其書具有征令矣,故有史有徒。諸醫資藥于醫師,受政令,聽所使治而已,則無所用府史徒矣。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鄭氏以“奄為精氣閉藏者”,蓋民之有是疾,先王因擇而用焉;與籧篨蒙镠、戚施直镈、壟瞶司火、瞽蒙、修聲同。若以是為刑人,則國君不近刑人,而況于王乎?若以為刑無罪之人而任之,則宜先王之所不忍也。奚之字從系從大,蓋給使之賤,系于大者故也。
九嬪。
世婦。
女御。
女祝四人,奚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