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功,九職之功也。在大宰曰“九職”,則以任萬民故也;在大府、內府、司會曰“九功”,則大府、內府以受貨賄,司會以令財用也。頒其貨于受藏之府,則將以化之也,故使受藏之府藏之;頒其賄于受用之府,則將以用也,故使受用之府有之;化之之謂貨,有之之謂賄。受藏之府,則若職內掌邦之賦入者是也;受用之府,則若職歲掌邦之賦出者是也。
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灋授之。
頒財以式法授之者,以式授之使知所用;以法授之,使知所治。
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余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余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角人、羽人、掌葛,皆征財物于農,以當邦賦之政令;則九賦宜皆聽民各以其物當賦,而所以待邦用,宜各因其物之所多,以便出賦之人。關市、邦中,商旅所會,共王膳服及賓客所須,百物珍異于是乎在;故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關市、邦中,皆商旅所會,而獨以關市待王之膳服,則兇荒札喪,關市無征,而王于是時亦不舉,而素服所賦所待,宜各從其類故也。喪紀所用葦蒲、蜃物、荼葛、木材之屬,出于山澤為多,故山澤之賦以待喪紀,王于祭祀,欲致遠物,且獲親貴之助焉,故邦都之賦,以待祭祀。邦甸家削,比四郊為遠,比縣都為近,匪頒工事,則雜出遠近之物,故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賜予,則用財之余事,故幣余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者,哀邦國之禍烖,宜以其所貢焉。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者,王以治民為施,民以養王為報,則充府庫宜以萬民之貢也。凡式貢之余財,以共玩好之用者,惟玩好之用,宜以余財而已。然待吊用以邦國之貢,而邦國之貢,非特以待吊用;充府庫以萬民之貢,而萬民之貢非特以充府庫;共玩好之用,以式貢之余財,而式貢之余財,非特以共玩好之用;蓋大府之藏,凡邦之賦用,取具焉,則九賦之所待,亦猶是也。于玩好之用言共者,式貢之余財,以待邦之眾,故非以待玩好之用;有玩好之用,則于是共之而已。大府所待先后,與九式所序不同,則大府掌財用之官,知以其職嚴事王而已,故以待王之膳服為先,其余則雜而無序,與內史八柄莫知先后同意。九式所謂羞服,凡羞服皆在是矣;大府所謂膳服,則唯王之膳服;又其所膳,則六牲而已,羞不與焉。九式所謂芻秣,則非稍也;大府所謂稍秣,則有稍而無芻。芻式所用,則委人所斂是也。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
《考工記》:“玉人之事,大圭長三尺,天子服之。”服玉則大圭之屬是也,佩玉則珩璜琚瑀之屬是也,珠玉則珠也、玉也,凡以共王之用者,食玉則其食之蓋有法矣。北齊李預嘗得食法,采而食之,及其死也,形不壞而無穢氣。則食玉之所養可知矣。
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
盟必割牛耳,取血相與歃之。牛耳,以示順聽;血,則告幽之物,示信之由中也。珠盤玉敦,蓋歃血之器也。珠,陰精之所化;玉,陽精之所生;以陰陽之精物為器。而使掌王生服死含之物者共焉,則示諸侯以信之至也。
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