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于方伯之國,國三人。
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
外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祿之。
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人于市,與眾棄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之涂,弗與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巡守。
孔氏謂虞、夏歲朝,以尚書考之,恐無此禮。巡守則朝于方岳之下,此謂五年一朝,疑即是方岳之朝也。
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東巡守之禮。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禮。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禮。歸,假于祖禰,用特。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鼗將之。諸侯賜弓矢,然后征。賜鈇鉞,然后殺。賜圭瓚,然后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于天子。
《疏》言晉文不受鈇鉞,不得專殺,然鄰國有此大惡,雖不受鈇鉞,宜亦得討殺之。
天子命之教,然后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宮。
古之教法,德則異之以智、仁、圣、義、中、和,行則同之以孝、友、睦、婣、任、恤,藝則盡之以禮、樂、射、御、書、數。淫言诐行詭怪之術不足以輔世,則無所容乎其時。而諸侯之所以教,一皆聽命于天子。天子命之矣,然后興學。命之歷數,所以時其遲速;命之權量,所以節其豐殺。命不在是,則上之人不以教,而為學者不以道也。士之奔走、揖遜、酬酢、笑語、升降出入乎此,則無非教者。高可以至于命,其下亦不失為人用。其流及乎既衰矣,尚可以鼓舞群眾,俱有以異乎后世之人。故當是時,婦人之所能言,童子之所可知,有后世老師宿儒之所惑而不悟者也。武夫之所道,鄙人之所守,有后世豪杰名士之所憚而愧者也。堯、舜、三代從容無為,同四海于一堂之上,而流風遺俗詠嘆之不息,凡以此也。
又曰:天下不可一日無教,學不可一日廢于天下。《王制》所謂“命之教,然后為學者”,何也?曰:學固不可一日無于天下,然其教不可不資之天子。資之天子,道德所以一也。命之教然后為學,禮乎?曰:立諸侯矣,未有不命之教而不得立學也。蓋古之立國也,必資禮于天子,所謂命之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