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言之:君子之道,辟則坊與?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為之坊,民猶逾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
子云:小人貧斯約,富斯驕。約斯盜,驕斯亂。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故圣人之制富貴也,使民富不足以驕,貧不至于約,貴不慊于上,故亂益亡。
子云:貧而好樂,富而好禮,眾而以寧者,天下其幾矣!《詩》云:“民之貪亂,寧為荼毒。”故制:國不過千乘,都城不過百雉,家富不過百乘,以此坊民,諸侯猶有畔者。
子云: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子云: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別也。《春秋》不稱楚、越之王喪。禮:君不稱天,大夫不稱君,恐民之惑也。《詩》云:“相彼盍旦,尚猶患之。”子云:君不與同姓同車,與異姓同車不同服,示民不嫌也。以此坊民,民猶得同姓以弒其君。
子云:君子辭貴不辭賤,辭富不辭貧,則亂益亡。故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子云:觴酒豆肉,讓而受惡,民猶犯齒。衽席之上,讓而坐下,民猶犯貴。朝廷之位,讓而就賤,民猶犯君。《詩》云:“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讓,至于己斯亡。”子云:君子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后己,則民作讓,故稱人之君曰君,自稱其君曰寡君。子云:利祿先死者而后生者,則民不偝;先亡者而后存者,則民可以托。《詩》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以此坊民,民猶偝死而號無告。
子云:有國家者,貴人而賤祿,則民興讓;尚技而賤車,則民興藝。故君子約言,小人先言。
子云:上酌民言,則下天上施。上不酌民言則犯也,下不天上施則亂也。故君子信讓以蒞百姓,則民之報禮重。《詩》云:“先民有言,詢于芻蕘。”
子云: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民不爭。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怨益亡。《詩》云:“爾卜爾筮,履無咎言。”子云:善則稱人,過則稱己,則民讓善。《詩》云:“考卜惟王,度是鎬京。惟龜正之,武王成之。”子云: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則民作忠。《君陳》曰:“爾有嘉謀喜猷,入告爾君于內,女乃順之于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于乎是惟良顯哉!”子云:善則稱親,過則稱己,則民作孝。《大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
子云:君子弛其親之過,而敬其美。《論語》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讙。”子云: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詩》云:“孝子不匱。”子云:睦于父母之黨,可謂孝矣。故君子因睦以合族。《詩》云:“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愈。”子云:于父之執,可以乘其車,不可以衣,其衣君子以廣孝也。子云: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辨?子云: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書》云:“厥辟不辟,忝厥祖。”子云:父母在不稱老,言孝不言慈,閨門之內,戲而不嘆。君子以此坊民,民猶薄于孝而厚于慈。子云:長民者,朝廷敬老則民作孝。子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廟之主也,示民有事也。修宗廟,敬祀事,教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猶忘其親。
子云:敬則用祭器,故君子不以菲廢禮,不以美沒禮。故食禮,主人親饋則客祭,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故君子茍無禮,雖美不食焉。《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寔受其福。”《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子云:七日戒,三日齊,承一人焉以為尸,過之者趨走,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不淫也。尸飲三,眾賓飲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觀乎室,堂下觀乎上。《詩》云:“禮儀卒度,笑語卒獲。”
子云:賓禮每進以讓,喪禮每加以遠。浴于中溜,飯于牖下,小斂于戶內,大斂于阼,殯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示遠也。殷人吊于壙,周人吊于家,示民不偝也。子云:死,民之卒事也,吾從周。以此坊民,諸侯猶有薨而不葬者。
子云:升自客階,受吊于賓位,教民追孝也。未沒喪,不稱君,示民不爭也。故《魯春秋》記晉喪曰:“殺其君之子奚齊,及其君卓。”以此坊民,子猶有弒其父者。
子云:孝以事君,弟以事長,示民不貳也。故君子有君不謀仕,唯卜之日稱二君。喪父三年,喪君三年,示民不疑也。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示民有上下也。故天子四海之內無客禮,莫敢為主焉。故君適其臣,升自阼階,即位于堂,示民不敢專其室也。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示民不敢專也。以此坊民,民猶忘其親而貳其君。
子云:禮之先幣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祿也。先財而后禮則民利,無辭而行情則民爭,故君子于有饋者弗能見,則不視其饋。《易》曰:“不耕獲,不災畬,兇。”以此坊民,民猶貴祿而賤行。
子云: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云:“彼有遺秉,此有不斂穧,伊寡婦之利。”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以此坊民,民猶忘義而爭利,以亡其身。
于物有所遺則為不盡利,于事有所遺則為不盡察,貴者之道也。
子云:夫禮,坊民所淫,章民之別,使民無嫌,以為民紀者也。故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以此坊民,民猶有自獻其身。《詩》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藝麻如之何?橫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卒。
子云:禮,非祭,男女不交爵。以此坊民,陽侯猶殺繆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
子云:寡婦之子,不有見焉,則弗友也,君子以辟遠也。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則不入其門。以此坊民,民猶以色厚于德。子云:好德如好色,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為民紀。故男女授受不親,御婦人則進左手,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男子不與同席而坐。寡婦不夜哭,婦人疾,問之,不問其疾。此坊民,民猶淫泆而亂于族。
子云:昏禮,婿親迎,見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違也。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di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