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八日]上初閱河州奏,亟令下王韶速具功狀,諭以當厚賞。王安石曰:“但如下熙州時,為復加厚?”上曰:“熙州已厚。”既而曰:“熙州時許以厚賞,后乃不如儂智高時,人失望。”安石曰:“諭以比下熙州時更優加酬獎可也。”上又曰:“河州戰,人已屢勝,自計各有功,更令復往,恐疲苦,須更代。”僉以為太宗取河東,遂取幽州無功,正為如此。安石曰:“人情或未可知,但合問愿往者且留,愿歸者即聽歸,據數于涇原選代可也。”上曰:“善。”先是,王韶與李憲連奏河州事,于是蔡挺白上:“功狀只下王韶定,或并下李憲?”上令只下王韶,曰:“韶正立事,必不肯為私。”安石曰:“王韶是大帥,自合委韶,何用更委李憲?”上從之。
[三月二十日]安石又白上曰:“陛下賞功不當倦。人臣用命甚難,人君出爵祿甚易。陛下出爵祿尚倦,則人臣用命豈能無倦?”又曰:“凡軍賞不厭厚,初雖費財,及其士勇勝敵,四夷率服,會當櫜鞭而治,豈復患軍賞費財?”
[是日]先是,朝廷以臨江寨兵止三百人,而蕃賊攻圍者甚眾,詔王韶分兵救應,而韶奏:“今方修筑康樂城,賊欲牽制,故攻圍臨江,若輟兵以往,則賊計得行,不如委臨江與攻弗救,萬一有敗事,俟城康樂畢工,回兵蕩除未晚。”王安石曰:“韶奏甚當,且以臨江委賊攻之,未必能破。”文彥博曰:“此豈可不救?向王韶料河州必不用兵,乃過河殺六、七千人,韶所計未必是。”安石曰:“韶若不領涇原精兵往,為賊所敗,即是失計。既領精兵八、九千自隨,即是防賊旅拒,非乖本謀也。”安石又曰:“將帥居常未有敢言委城寨與賊攻而不救、以敗事為不足恤者,王韶獨能如此,亦恃陛下知故也。若非陛下知,則必以疏闊得罪朝廷矣。”上曰:“自來將帥非盡不能,誠不敢爾。”
[是日]因論慶歷邊事,安石言:“大臣以門客、故人之故,開方略之科,因此繆及京師市井間富人買策求得官者甚眾。方仁宗旰食、邊人肝腦涂地之時,乃更營不急之私如此,則其不憂邊計可見,何由勝敵乎?”上曰:“此所以《書》稱‘難任人,蠻夷率服’也。”
[是日]上言:“宿衛親事官,有擊指揮使傷首而主名未立,宿衛法不可不急變革。”余曰:“臣固常論法固易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