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二日]“然將來修筑次序如何?”安石曰:“韶已有奏,必是先修康樂畢,即修香子,最后修河州也。”上曰:“蕃戶既未定,香子如何可守?”安石曰:“蕃人既已屢經討蕩,所存余眾固已氣索,就令作過圍城,若城中有五百精兵,豈易攻破?況城外盡是蕃戶,又未須官軍保護,加以去熙州救援止五十里,豈復難守?”
[是日]安石又白上:“今將校、士卒見殺賊易以得功,則人人且欲以討蕩為事,恐韶難于逆眾,遂至多殺。今兵威已振,宜施恩德,手詔王韶招撫。”上以為然。
[三月二十四日]安石又論李憲獨奏邊事及與王韶連奏經略司事皆非體,文彥博亦以為韶不當如此。上令指揮憲勿書經略司事及獨奏。蔡挺曰:“如此,即憲卻要奏事不得。”上曰:“憲自要奏事無妨,但不當獨奏及連書經略司兵事爾。”然指揮竟不批出。
[四月一日]馮行己不欲復鄉弓手。
[四月五日]進呈沈起奏狀,上言今起密經制交趾事,諸公皆不與聞也。所奏乞,上皆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