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四日]給田募役,乃李承之建議。
[三月十九日]上用李靖法作陣圖,隊為四部,將居中,有親兵而無部。前此呂惠卿極論其不可,安石亦為上言其非是。是日又進呈,僉順上意以為善,獨安石與惠卿共難,而王珪不言。安石曰:“先王伍法恐必不可改,今作四部,即兵以分合為變,不知四部分,則大將在中何所依附?若附四部中,則一部乃有兩人大將;若不附四部中,大將反無以自衛,如何待敵?”上默然,乃且令試教。
[三月二十二日]上謂王安石曰:“小人漸定,卿且可以有為。”又曰:“自卿去后,小人極紛紜,獨賴呂惠卿主張而已。”因稱呂惠卿兄弟不可得,安石曰:“諸兄弟皆不可得。和卿者,臣初不知其人,昨送臣至陳留,道中與語,極曉時事。”安石又曰:“臣父子蒙陛下知遇,所以向時每事消息盈虛,以待陛下深察,誠欲助成陛下盛德大業而已。小人紛紛,不敢安職。今陛下復召用臣,所以不敢固辭者,誠欲麤有所效,以報陛下知遇。然投老余年,豈能久事左右?欲及時麤有所效,望陛下察臣用心。”上曰:“固所望于卿。君臣之間,切勿存形跡,形跡最害事。”上問外事,安石具道雖勝往時,然監司未盡稱職,上曰:“人材止如此。”安石曰:“誠是人材少,然亦多觀望不盡力,緣盡力則犯眾怨,犯眾怨則中傷以法,而朝廷或不能察,不能察則反得罪,不如因循偷惰之可以自安。外官固未論,如呂嘉問,內則犯近習、貴戚,外則與三司、開封日夕辦事,以守職事,行法至于置獄推究,奸罔具得,而嘉問乃以不覺察雜買務剩收入,情愿納息錢二貫,降小處知州。若剩收息錢可罪,監官宜不免,監官以去官獲免,則嘉問是因罪人以致罪,如何更有罪可科?且自來提轄場務諸省寺之屬,何嘗有坐轄下場務不覺察杖罪降差遣者?天下皆見盡力為朝廷守法立事如嘉問者不容,則孰肯盡力,不為因循偷惰之行?”上曰:“嘉問已與復差遣。”安石曰:“李直躬之徒作轉運,卻令嘉問提舉便糴,此豈官人之宜?”上曰:“與移一路轉運。”安石曰:“陛下必欲修市易法,則須卻令嘉問領市易。”上曰:“恐吳安持忌其來,又復失安持心。”安石曰:“臣以女嫁安持,固當為其審處。今市易事重,須嘉問與協力乃可濟,不然他時有一闕失,必更上煩圣慮。”又薦嘉問及張安國可為宰屬,上皆以為可。
[四月二日]上怒劉忱與契丹議地界不分明,余為上明忱無罪,乃呂大忠作圖不分明有罪也。
[是日]安石謂“許蕭禧不當滿其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