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春]上問歐陽修,余稱其性質甚好。問:“何如邵亢?”余曰:“非亢比也。”又問:“何如趙抃?”余以為勝抃。上曰:“人言先帝服藥時,修見太皇太后決事,喜曰:‘官家病妨甚?自有圣明天子。’”余曰:“語非士大夫之語,必非修出。若太皇太后決事,有稱嘆之言,容或有之,亦是人之常情。但如陛下所聞,必非修語。”上曰:“語出于趙概。”余曰:“臣修實錄,見趙概所進《日錄》一冊,如韓琦言語,即無一句,豈是韓琦都不語?如歐陽修言語,于傳布為不便者所錄甚多,漏中書語,人以此怨歐陽修,但謂其淳直不能匿事。及見概所進《日錄》,乃知概非長者也。”
[四月五日]張利一奏:“兩屬戶不得青苗甚不足。”上曰:“如此是明青苗非抑配。”僉議沿邊更不俵,已日晚,余不及議而退,當俟別奏。
[四月二十六日]王韶之議開邊也,師中贊成之。及韶改提舉蕃部兼營田市易,師中始言其不便。向寶言:“蕃部不可以酒食甘言結也,必須恩威并行。且蕃部可合而不可用。”議與韶異。朝廷更命寶兼提舉,王安石恐沮韶事,亟罷之。韶及高遵裕并為提舉。兩人共排寶,數有違言。時寶方為師中所信任,安石雅不喜師中,嘗白上曰:“師中前后論奏多侮慢,今于韶事又專務齟齬。陛下若欲保全,宜加訓飭,使知忌憚。當云:‘付卿一路,宜為朕調一將佐,使知朝廷威福。今用一王韶,于向寶有何虧損,遂欲怨望不肯盡命?若果如此,朝廷豈無刑戮以待之?卿為主帥,亦豈免責?韶所建立,卿皆與議,事之成敗,朝廷誅賞,必以卿為首,不專在韶。’”上遣使諭師中如安石所陳。
[四月二十七日]大理寺丞、鄜延經略司勾當公事薛昌朝為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王安石言昌朝可用也。
[是日]陳升之以母老乞退,上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