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五事札子
陛下即位五年,更張改造者數千百事,而為書具,為法立,而為利者何其多也。就其多而求其法最大、其效最晚、其議論最多者,五事也:一曰和戎,二曰青苗,三曰免役,四曰保甲,五曰市易。今青唐、洮、河幅員三千余里,舉戎羌之眾二十萬獻其地,因為熟戶,則和戎之策已效矣。昔之貧者,舉息之于豪民,今之貧者,舉息之于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則青苗之令已行矣。惟免役也、保甲也、市易也,此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害;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傳》曰:“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若三法者,可謂師古矣。然而知古之道,然后能行古之法,此臣所謂大利害者也。
蓋免役之法,出于《周官》所謂府、史、胥、徒,《王制》所謂“庶人在官”者也。然而九州島之民,貧富不均,風俗不齊,版籍之高下不足據。今一旦變之,則使之家至戶到,均平如一,舉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釋天下之農,歸于畎畝,茍不得其人而行,則五等必不平,而募役必不均矣。
保甲之法,起于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齊,子產用之鄭,商君用之秦,仲長統言之漢,而非今日之立異也。然而天下之人,鳧居雁聚,散而之四方而無禁也者,數千百年矣。今一旦變之,使行什伍相維,鄰里相屬,察奸而顯諸仁,宿兵而藏諸用,茍不得其人而行之,則搔之以追呼,駭之以調發,而民心搖矣。
市易之法,起于周之司市、漢之平準。今以百萬緡之錢,權物價之輕重,以通商而貰之,令民以歲入數萬緡息。然甚知天下之貨賄未甚行,竊恐希功幸賞之人,速求成效于年歲之間,則吾法隳矣。臣故曰:三法者,得其人,緩而謀之,則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則為大害。故免役之法成,則農時不奪,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成,則寇亂息,而威勢強矣;市易之法成,則貨賄通流,而國用饒矣。
議入廟札子
臣今日曾公亮傳圣旨,以臣寮上言“郊祀不當入廟”,令臣詳議。臣愚以為制天下之事,當令本末終始相稱。今既奉先帝遺詔,外行以日易月之禮,又諸所以崇事祖宗,皆循本朝制度,獨于入廟則欲變先帝故事,而遠從三代之禮,臣恐于事之本末終始不為相稱。必欲盡除近世之制度,一以三代為法,則今陛下尚在諒陰之中,非可以制禮之時。且言者以為喪三年不祭于廟,禮也。而今乃欲令公卿代告,此何禮也?臣竊以為今之禮不合于三代者多矣,言者不以為非,而專疑不當入廟者,蓋于所習見則安,于所罕見則怪,恐不足留圣聽也。臣學術淺陋,誤蒙訪逮,敢不盡愚!取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