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詹大和
真宗皇帝天禧五年辛酉
公生于是年。
仁宗皇帝慶歷二年壬午
公二十二歲。楊寘牓中甲科,以秘書郎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時韓魏公作鎮。公后有《入瓜步望揚州》詩:“白頭追想當時事,幕府青衫最少年。”又,魏公挽詞亦有述。
慶歷三年癸未四年甲申
在揚州。有《憶昨示諸外弟》等詩。
慶歷五年乙酉
有《與徐兵部書》。
慶歷六年丙戌
《馬漢臣墓志》曰:“慶歷六年,漢臣從余入京待進士舉。”蓋揚州官滿,是年方趨京師。尋授明州鄞縣宰。
慶歷七年丁亥
曾子固作《喜似贈黃御史》曰:“五年時,送別介父于洪州。”又曰:“介父時為縣于鄞。”蓋慶歷七年也。公有“自縣出,屬民使浚渠川”等語,及《經游記》《鄞女墓志》并詩。
慶歷八年戊子
作《縣齋詩》:“收功無路去無田,竊食窮城度兩年。”又:“到得明年官又滿,不知誰見此花開。”
皇佑元年己丑
二月二十八日,刻《善救方》,立之縣門外。
皇佑二年庚寅
《別鄞女》詩:“年登三十已衰翁。”公生辛酉,是歲庚寅,三十矣。
皇佑三年辛卯
改殿中丞、通判舒州。是年召試館職,有狀免試,發赴舒州。
皇佑四年壬辰
到舒。有《答平甫》等詩:“只愁地僻經過少,舊學從誰得指南?”
晚封舒國,謝表亦云:“惟茲邦土之名,昔者宦游之壤。”
皇佑五年癸巳
是年,歐陽文忠公奏:“伏見殿中丞王安石,德行文學為眾所推,守道安貧,剛而不屈,久更吏事,兼有時材。曾召試館職,久而不就。乞用此人充補諫官。”公以祖母年高辭之。是年祖母吳氏卒,曾子固志其墓亦載此。
至和元年甲午
免試特除集賢校理。公有狀,以私計辭。歐陽公言:“群牧司領內外坊監,判官比他司俸入最優。”乃以公兼群牧司判官。
至和二年乙未
王逢原寄公詩:“借使牛羊雖有責,獨于鳳鳥豈無嗟。”是年有酬答等詩。
嘉佑元年丙申
公《上執政》書曰“方今仁圣在上,而安石得以此時被使畿內,而有不樂于此”云云。王逢原有送公行畿縣詩,公亦有酬答。
嘉佑二年丁酉三年戊戌
改太常博士、知常州。謝表云:“比在群牧,常求外官。伏蒙朝廷改職畿縣,未試賢勞之力,已纏悸眩之痾。區區本懷,懇懇自訴。”遂承優詔,特與便州。
嘉佑四年己亥
有《酬提刑部學士》詩:“曾詠常州送主人,豈知身得兩朱輪。”蓋先曾有詩送沈康知常州也。
嘉佑五年庚子
改江東提刑。有《寄沈鄱陽》,并《度麾嶺寄孫莘老》等詩。
嘉佑六年辛丑
除三司度支判官。尋除直集賢院。
嘉佑七年壬寅
除同修起居注,力辭不許。尋除工部郎中、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管幹三班院。
嘉佑八年癸卯
仁宗皇帝登遐。
英宗皇帝即位。是年八月,丁母憂,事見《送陳和叔》詩引。
治平元年甲辰二年乙巳
公持服。
治平三年丙午
十一月,有狀辭赴闕,乞分司于江寧府居住。
治平四年丁未
英宗皇帝登遐。
神宗皇帝即位。起以故官知江寧府。狀辭赴闕,且乞分司。又狀辭江寧府,若未許分司,則乞一留臺宮觀差遣。不許,冬方就職。謝表云“先帝登遐,既不獲奔馳道路。陛下即位,又未嘗瞻望闕廷”云云。
熙寧元年戊申
除翰林學士。
熙寧二年己酉
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熙寧三年庚戌
十月,自參知政事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史館大學士。
熙寧四年辛亥五年壬子六年癸丑
作相。
熙寧七年甲寅
以觀文大學士知江寧府。
熙寧八年乙卯
自金陵復拜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是年以《經義》成,進加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未幾,喪子雱,復求去位。
熙寧九年丙辰
以使相再鎮金陵。到任未幾,納節與平章事。懇請數四,乃改右仆射。未幾,又求宮觀,累表得會靈觀使。
熙寧十年丁巳
是年,大禮加恩,特授開府儀同三司、舒國公。再恩,方改特進,封荊國公。
元豐元年戊午
食觀使祿,居鐘山。有《示蔡元度》詩、《寄吳氏女》等詩。
元豐二年己未
有《半山園即事》《歌元豐》等詩。
元豐三年庚申四年辛酉
元豐五年壬戌
是年,《字說》成,進表系銜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特進、上柱國、荊國公。
元豐六年癸亥
是年冬,公被疾。
元豐七年甲子
公引病,奏乞以住宅為寺,有旨,賜名“報寧”。既而疾愈,稅城中屋以居,不復別造。
元豐八年乙丑
神宗皇帝登遐。
哲宗皇帝即位。
覃恩,公守司空,謝表曰:“居竊萬鍾,初未知于辭富;坐彌九載,方有俟于黜幽。”蓋自熙寧十年至是食觀使祿,適九年矣。又有《寄吳氏女子》等詩。
元佑元年丙寅
是年四月,公薨,贈太傅。&lt;/div&gt;</p>